2016年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

  

(二)国家有其他规定限制报考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相关职务的人员不得报考。

5. 考试

(一)检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考生必须按照考试各环节的要求,做好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

笔试题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

2、以闭卷答题的形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50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

笔试时间将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如有变更,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提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补充公告。 请已注册成功的朋友及时关注。

笔试地点:赣榆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笔试为全封闭考试。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或退考。 (2)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当天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 只有“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在37.3℃以下、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中心参加考试。 近期到过北京、湖北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7天内有效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并全程佩戴,除身份确认过程需要摘下口罩确保个人防护外。 (四)根据目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笔试当天持“苏康码”及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必须配合安排前往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笔试前14天内有境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境外)居住史或与COVID-19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在指定地点集合。 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隐瞒、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或者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调查、医疗救治,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原报名平台上公布。 申请人可凭准考证号码查询。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组织部负责。

1、笔试阅卷完成后,在笔试通过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人数,按照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员(并列最后名的人员一并考虑加入)。

2、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者,以及其他排名较高的应聘者,请在结果公布后保留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以便通知资格审查或更换。 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委组织部陈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候选人姓名、笔试成绩和排名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更换。

1、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及格分50分。 面试结果将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五)总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申请人的总成绩采用百分比制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果、总成绩和排名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检查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通过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拟招收的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职位。 若总成绩相同,则由面试成绩较高者参加体检。 若面试成绩仍相同,连云港市赣榆区委组织部将对成绩相同的考生组织补考。 额外的测试方法将另行确定。 检查、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组织部负责。 检查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公务员录用(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为组织实施提供了规定。

七、公告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研究生院、现任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时,赣榆区组织部连云港市区委将就是否填补该职位提出意见。 更换时,面试通过者中,按照总分最高分到最低的顺序依次更换(分数相等的情况,处理方法同上)。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任职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公开的。

八、招聘

无异议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招聘岗位范围内公开、独立选拔。 具体职位详见《职位选择表》(若分数相等,处理方法同上)。 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择业的,视为自动放弃择业权利。

选岗结束后,用人单位将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给予岗位和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聘用批准后,不再更换。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 逾期未报到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外,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3年。 (包括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在报到、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者入职后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章的规定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办理。

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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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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