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简章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法院、检察院开除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审查中,尚未得出结论。

4、受过党纪、政治纪律或者刑事处罚,正在处分(处罚)期间的。

5、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2020届毕业生尚未颁发学历证书的除外)。

六、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的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职工文员的情形。

三、招聘步骤

(1)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7月10日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黄石市人事考试网()和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

所有招聘岗位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按着这些次序:

1. 提交您的申请。 报名时间为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黄石市法院系统2020年职工书记员招聘岗位一览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诚信填写申请信息,如实、完整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选择合适的职位并提交申请。 申请人不能同时报名多个职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网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可于7月16日至7月21日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期间,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审核的人员以及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 如果您未通过注册初审,您可以在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申请原职位或申请其他职位。 7月20日17:00后,任何人不得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变更职务。 建议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合格而错失参加考试的机会。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通过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黄石市人事考试网和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4.笔试

(一)笔试范围。 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包括基本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概念、文本理解与表达、判断与推理、数据分析等应了解和理解的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黄石市人事考试网和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并佩戴口罩。 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 持“绿码”健康码且体温低于37.3℃的人员方可入场。 笔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准时到达或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5、职业技能测试

凡申请聘用制公务员职务的应聘人员,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打字速度和准确性,测试方式为看打字。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确认。 职业技能考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6.确定最低合格分数

笔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分别按照百分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任何科目未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七、资格审查

(一)普通职务

面试前,各招聘法庭根据应聘者笔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择优确定笔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最低及格分数线的应聘者。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40%,下同)。 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并组织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与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相同的考生,共同参加资格审查。

放弃资格审查,或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或与报名信息严重不符,或不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该职位应聘者笔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完成后,不符合1:3竞争比例的岗位必须通过调动予以补充。 职位调整将另行公告。 考试科目相同的职位之间可以进行调动。 调动候选人的笔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并符合拟调动岗位的资格条件。 已入围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不得参加调整。 招聘法庭将组织对入围转调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调整后,入围候选人仍达不到1:3竞争比审核的,招聘计划将被取消或按比例减少,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职位除外。

(2) 目标职位

面试前,各招聘法庭按照笔试合格人员与职业技能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折算后的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考生笔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组织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与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相同的考生,共同参加资格审查。 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该职位应聘者笔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竞争比低于1:1.5的,招聘计划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

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应聘上述职务,必须提供单位同意证明或者辞职证明。

8.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确定。 面试公告发布后,放弃面试的考生不再更换。 因应聘者放弃面试而未能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考试可正常进行。 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职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考试的平均分(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后才能被列为体检和检查的候选人。 面试时间和地点稍后公布。

9. 综合结果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湖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儿童)考生总分加1分。

10、体检及检查

(一)候选人的确定

根据岗位综合表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准; 若仍不能确定,则以笔试成绩为准。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部委)组织实施。人社〔2016〕140号)。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检查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开展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工局[2013]2号)组织实施。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和应聘期间的表现,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申请资格,并提供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考察相关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告。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决定是否填补空缺。 确需补缺的,对同岗位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并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考察。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准; 若仍不能确定,则以笔试成绩为准。

十一、公告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选定拟录用人选,并在黄石市人事考试网()和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为期5天接受录用受到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年级、学历、毕业学校及专业、工作单位、督导电话等。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当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告中反映的影响聘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录用。 如果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澄清,可以推迟聘用,待澄清完毕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该员工。

12. 就业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初次聘用的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聘为职工文员; 经考核确定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13. 后备招聘

申请一般职位的考生,其成绩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在此期间,本年度已录用的一般岗位人员系统文员如有空缺,招聘法庭可以选择补录。 后备聘用资格按照登记时的条件执行。 选定顶替招聘的法院,在该空缺职位候选人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顶替人选(无法确定的,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确定;仍无法确定的,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确定)。未确定的,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确定),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如果您在补充预约期间放弃,您以后将不再有资格获得补充预约。

14. 薪资

职工制度的文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黄石港区法院、西塞山区法院、下鹿区法院、铁山区法院、大冶市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32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保、公积金),阳信县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28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保、公积金)。 工作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发一次性绩效奖金。 加分标准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黄石港区法院、西塞区法院、下陆区法院、铁山区法院、大冶市法院5000元/元。 年,阳新县法院4500元/年。 后续工资标准如有调整,统一执行新标准。

十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申请人应自觉服从各阶段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卫生防疫工作。 不服从招考单位和考试主办方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留下两个联系方式(手机或座机),并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黄石市人事考试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的公告信息:随时、特别关注招聘的各个环节。 在资格审查、面试、调动和替换期间保持沟通畅通非常重要。 沟通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因应聘者自身过错而错过就业机会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需要出示的凭证,考生应妥善保管,丢失不予补发。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的,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若聘用手续已办理完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黄石市法院系统职工书记员招聘岗位明细表》所列内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见附件2。

黄石市法院系统2020年职工书记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xls

黄石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职工书记员招聘咨询及纪律监督电话(附件2).doc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172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