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拔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策,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聘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岗位选拔及名额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员3人,剑阁县政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人(九级管理职务)。

二、选型范围

符合本公告所列机关事业单位相应选聘岗位(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4、年度考核全部合格(通过)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遵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评选:

1.受到处罚期限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政务以上记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4. 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评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组织现场报名。 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穆朝智,咨询电话:—;

3、注册时须提供以下信息:

(一)《剑阁县公选机构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2)近期正面相同背景、未戴帽子的彩色照片(JPG格式,尺寸15-20K);

(3)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四)对申请人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同意书、身份、职业、年度考核等的扫描件;

(五)申请公务员职位的,出具市公务员部门的聘用证件或者报名表扫描件; 申请事业单位职位的,出具招聘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六)自荐材料扫描件(1500字以内,附工作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发表的通讯文章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查。 网上资格审核仅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齐全以及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标准,并不验证报名信息的真实性。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及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 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最终根据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 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将取消其资格,所有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三)工作(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选拔的比例为有效应聘人数与中选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5:1。 未达到此比例的,将减少选拔名额或取消选拔职位。

(四)考试

选拔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是公文写作。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除外)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缺席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相应选聘岗位(岗位)的选拔名额,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笔试成绩与最后一次资格审查人员相同的,将一起确定。 适用于入职资格审查人员。

参加资格审查的,应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选拔条件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缺同等名额参加资格审查。 如果考试开题比例未达到3:1而因未补发而达到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若低于2:1,则遴选名额(职位)将减少或取消。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项目及标准。 检查结束后,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职体检项目保障招生的通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人社部发[2010]12号)。

2、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由主管机关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重新检查、更换。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查(仅对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进行复查),并给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未通过而造成的空缺,将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最高分到最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 体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承担。

(六)检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官。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官。 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官。 如果面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安排补考。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候选人的品德、能力、勤勉、业绩、诚信、政治业务素质、与拟选职位的适应能力等。 因自动弃权或未通过考察而出现空缺的,可按参加该职位(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等名额。面试候选人的考试成绩。

(七)公告

体检结束后,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确定为调任人选,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调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专业、学历、现任工作单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 请记者实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不接受匿名或其他方式举报的问题。

公示期间如发现严重问题且证据确凿,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因取消资格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公务员录入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 如果选拔目标当前职位级别高于选拔职位(职位)对应的职位级别,则职位(聘用)将按照选拔职位(职位)对应的职位级别执行,原有福利将不被保留。 考生不遵守安排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 程序

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转让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让手续。 一经入选,在剑阁县最短服务年限为5年,未完成服务年限者不得迁出县城。

五、纪律与监督

(一)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 如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评选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二)从事评选工作的人员应当回避公务。 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评选过程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监督下实施,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本公告由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资质审核及政策咨询热线: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部0839—

监控电话:

中共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9—

中共剑阁县纪委纪检组驻县政府办公室0839——

中共剑阁县纪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9——

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剑阁县公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登录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017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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