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达州市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招聘考试

  

1、《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采用A4纸打印,黑白或彩色,字迹清晰,照片清晰。

2、一个“职位代码”对应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的招聘职位。 注册时,不要填写具体的“用人单位”,只填写职位代码。 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具体岗位。 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如果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组织面试和补考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分数。 被确定。

3. 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完整。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如果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该职位资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应聘者的考试或录用资格。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时,如遇问题,可按照考生之家或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公告。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健康公共基础(含中医)”、“健康公共基础(不含中医)”(见附件2、3、4)供笔试科目参考内容)。 每个位置都是特定的。 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统一为2019年12月7日0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积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一村一大学生”计划等,并有农村、社区服务期满并通过考核。 符合国家、省有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给予积分。 退役大学生军人遵守《关于退役大学生军人申请事业单位享受与完成初级服务项目的大学生同等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会保障局[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军人申请事业单位享受相关晋升的通知》《关于回复不同政策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条件的,并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17日09:00至17:00期间持有《报名表》,并提供县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和服务到期证明以上。 考核材料、服役证书以及高校军人学历证书、退休证书、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岗位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供审查。

已享受政策加分并按规定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试,不再享受同一项目加分政策。 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4、笔试成绩的公布和审核。 笔试成绩通过达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登录考生之家()“成绩审核”栏目提交成绩审核申请。 逾期申请将不获受理。 笔试成绩公布后6日内,在达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核对结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相关事项将在达州市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评审人员名单。 最后得分相同的将一起进入资格审查。 因缺席笔试等原因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可按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如果无法达到2:1的比例,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减少或取消。

同一职位合格审稿人比例未达到3:1,但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对所有合格审稿人进行面试; 若达不到2:1的比例,则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实际资格审查仅1人通过的,符合资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主动放弃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产生的空缺职位将按照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者,按要求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具体详情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布。

5. 体检与评估

(一)体检

1、人员确定。 体检人员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 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如果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组织面试和补考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分数。 被确定。

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实际通过者只有1人,且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定执行。

三、组织实施。 报考市级“教育专科岗位”人员的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申请市级事业单位其他职位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职务人员的体检,由县(市、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评估

市级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县(市、区)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县(市、区)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四)补充体检和评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考核合格且对公告无异议的,经本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发布后,不再填补空缺。

(二)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乡镇和事业单位招收的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限最短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 任何科目得分为零。

2.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任何阶段发现招聘单位不符合相关招聘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和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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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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