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公务员选聘考试公告信息汇总

  

青海选聘群

>>>【湖南选聘】2018年云南沅江省直机关公开选聘(选聘)公务员复习专题

>>>2018年云南沅江省直机关公开选聘(选聘)公务员参公人员)补充公告补增2个计划,调整后总共招14人。

>>>2018年云南沅江省直机关公开选聘公务员报考入口(4月8日-12日)

2018年长沙市省直机关公开选聘(选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选聘网讯依据《公务员公开选聘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选聘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株组〔2016〕96号)等文件规定,省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举办2018年上半年省直机关集中公开选聘(选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省直机关共计划公开选聘(选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2名。具体见《2018年长沙市省直机关公开选聘(选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考范围

面向全国市州以下施行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垂直管理在市州的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下同)。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学院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纪通常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之后出生,其他情况依这种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公务员年度考评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出席公开选聘:

1.涉嫌违规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仍未做出推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时限的;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存在违法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背党员选拔任用新政规定仍未做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新政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者不得报名转任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聘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估算时间截至至2018年4月。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推行网上报考、网上资格审核、网上复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考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每名报名者仅限报一个职位。请报名者登陆新乡人事考试网()的网上报考系统报考。(公选王选聘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聘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上传相片:报名者上传本人近日免冠1寸正面电子合照,蓝底或红底,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范围需控制在5-20K内,宽高比调整参考:1比1.2-1.4左右,相片象素的参考数值:长度130左右,高度170左右。电子相片要求清晰可辨。

3.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

17:00,各选聘单位对报名者递交的报名信息应及时完成资格审核,并通过报考系统反馈资格审核结果。

4.报名人数与职位选聘计划数的比列不得大于5︰1。高于5︰1的,调减选聘计划,直到达到开考比列;调减选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列的,取消选聘计划。报名取消选聘计划职位的人员,请及时与市党员考试培训中心联系,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名者须严格依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报名者提供信息须真实、准确,在任一环节发觉不符合条件或考取信息不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考系统复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考试。

四、笔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施行。面试必考课目为公共课目,主要测试新政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剖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抒发能力等综合素养。需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职位,专业知识测试在面试当日早晨进行。面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公共课目和专业知识测试总分均为100分。

五、笔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4月28日(礼拜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面试成绩于2018年5月下旬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资格复审

面试成绩公布后,各选聘单位需对步入笔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分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打印件、《2018年新乡市省直机关公开选聘(选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表》原件(请自行下载填写复印,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后交选聘单位审查存留)、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打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私章),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未按量出席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依次入闱符合条件者出席笔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一)笔试人选的确定

选聘单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人选;无专业知识测试的,公共课目成绩为面试成绩;有专业知识测试的,按公共课目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的比列合成面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人选。笔试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列为3︰1。达不到规定比列的,选聘单位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减少比列,但不高于2:1。仍达不到该笔试比列的,取消选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结构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行职位所须要的基本素养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行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有专业知识测试的按面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没有专业知识测试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行;有专业知识测试的,按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行,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公共课目成绩进行排行,公共课目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进行排行。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复检、考察对象。

复检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复检机构进行。复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复检操作指南(试行)》和《公务员录用复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复检后,由复检诊所做出是否合格的推论。

考察由选聘单位负责施行。选聘单位依照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查证,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养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出现舍弃复检、考察或复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聘单位决定是否入闱,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假如入闱,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入闱。

九、公示与转任

复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名单分别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选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届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人员,则即将确定为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根据党员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选聘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初审。对符合转任条件的,代办转任手续,转任后1年内不得出席其他选聘(选聘),不得流动调配到其他单位;不符合的,由选聘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报名本次选聘职位的人员职务层次均为科员,选聘对象在原单位具有的低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184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