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三支一扶计划施行方案

  

辽宁省2016年院校结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施行方案

为做好我省2016年院校结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脱贫工作,引导鼓励院校结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制订本施行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导鼓励院校结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须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练,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任务

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院校结业生,主要安排到列入市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脱贫工作,服务年限为2年。其中,招募派遣250名左右“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到23个市级帮扶开发工作重点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服务。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依照实际须要,根据原省公务员局、省民政厅、共青团吉林市委《关于统筹施行引导院校结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30号)要求,施行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出席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的院校结业生,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的,享受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新政待遇。

三、宣传动员

宣传标语: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须要的地方去,为广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各级“三支一扶”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广泛举办“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各高等中学要充分借助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新政,营造良好工作气氛。组织招募期间,请各地、各校在所属网站和人才服务机构网站的首页明显位置与广东省结业生就业公共网“三支一扶”网络招募系统(以下简称招募系统,网址:)构建链接。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6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院校广东生源应届院校结业生和近些年来未就业院校结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院校结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养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敬业奉献,知法守法,作风邪派,服从分配;

4、年龄通常不超过25周岁(1991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复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院校结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院校结业生、少数民族院校结业生。

五、组织招募程序

(一)岗位征集(2月22近日)

1、1月25近日,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及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2月22近日,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初审,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招募系统报省“三支一扶”办。霞浦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初审后直接报省“三支一扶”办。

(二)指标分解及岗位发布(2月23日—3月15日)

1、省“三支一扶”办依照各地岗位征集、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新政落实等情况,研究下达2016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

2、按照分解确定的指标和一人一岗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对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初审,报经省院校结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招募岗位信息。

(三)组织报考(3月18日—4月8日)

1、报名时间。3月18日8:00至4月8日24:00。

2、报名形式。依托公共网招募系统,推行网上报考。符合招募条件的院校结业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招募系统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

3、报名要求。院校结业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根据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网上详尽确切地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对本人所递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补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报考和派遣资格。2016年应届院校结业生须在7月31近日取得结业证书,未获得结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评(4月8日—4月29日)

1、资格审查。报考同期,由相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招募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招募系统反馈给报考人员。结业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2、院校考评

(1)省内高校院校结业生的考评,由报考院校结业生所在高校结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根据《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院校结业生考评办法》(可登入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陆招募系统进行。具体步骤:一是初审报考院校结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评意见;二是给院校毕业生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新政的院校结业生,需附中学有关部门统一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由各高等高校在4月29近日分别邮寄至报考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省外高校四川生源院校结业生的考评,根据《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院校广东生源院校结业生考评办法》执行。具体步骤:一是由报考院校结业生登陆招募系统下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考评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院校广东生源院校结业生考评办法》,复印本人报考简历,一并递交所在中学院、系初审;二是院校结业生所在中学院、系初审报考院校结业生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考评表》加盖私章后,在4月29日之前寄出或传真至报考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统一初审并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新政的院校结业生,需附中学有关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并寄出。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29日—6月24日)

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依照量化评分和复检人选形成办法,通过招募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量化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复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复检人选进行考评。

2、组织复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复检诊所,参照公务员录用复检标准,统一组织复检。复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网招募系统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

3、人选备案。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将经复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经备案同意后,确定为拟招募人选。不符合招募对象和条件的,将取消招募派遣资格。

4、人选公示。经省“三支一扶”办备案同意的人选名单,在公共网招募系统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即将招募人员。

出战派遣之前,如招募人员未达到招募计划数,各设区市可依照本地实际给以增补,直到完成招募计划。

(六)岗前培训和征战派遣(6月末—7月15日)

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办出战典礼(出战时间原则上为7月15日),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网公布。

六、政策支持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间每人每月领取2000元生活补助,统一申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险、生育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可参照市级标准执行。

2、到列入市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出席“三支一扶”的院校结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房贷本金,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朝为还清。

3、各院校可依照自身特性,结合实际制订鼓励引导本校结业生出席“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具体举措。

(二)届满新政

“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服务届满后自主择业。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初审,颁授《福建省院校结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享受以下新政待遇:

1、在全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初招考计划数15%的职位,定向招考当初服务行将届满考评合格和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院校结业生。

2、“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服务的事业单位中自然减员空岗,可用于聘用当初服务行将届满考评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省、市、县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应掏出一定比列,聘用当初服务行将届满考评合格和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院校结业生。当初服务行将届满考评合格和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考取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面试总分加3分;考取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面试总分加5分。

3、对于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乐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予出席统一招录,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社部门申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相关手续。各地在施行院校结业生到农村中中学、乡镇卫生院等基层短缺人才补充计划事业单位公开急聘时,要设置“专门岗位”面向当初服务行将届满考评合格和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院校结业生招录,或按规定采取“考核聘用”等形式聘用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院校结业生。

4、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符合报名条件,在服务届满后两年内考取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投档。对于已被投档为研究生的应届院校结业生出席“三支一扶”计划的,中学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届满。高职(高专)结业生出席“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起点专科。

5、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务,并完善届满“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专门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6、服务届满考评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步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估算教龄,支教服务期间估算军龄。其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薪资可低于直接从各种分校结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薪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薪水标准低1个级别薪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已明晰岗位的,岗位薪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薪水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薪水标准确定;未明晰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其薪水待遇。对到省帮扶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试用期直接按试用届满后薪资确定。

凡通过享受新政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院校结业生,不再享受报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评聘用等就业让利新政。

七、管理服务

(一)落实《福建省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坚持“谁用人、谁获益、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强化安全健康管理,做好结业生户籍、档案、组织关系接转、日常管理、年度考评、服务届满考评及届满“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新政不落实的县(市、区),省“三支一扶”办将核减其今后的招募计划,直到停止招募。

八、经费保障

(一)市级“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省“三支一扶”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并根据《福建省市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各设区市“三支一扶”计划结业生的生活补助、体检、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按1:1比列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二)各有关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本级“三支一扶”办专项工作经费,并对为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给与适当经费补贴。

附件:2016年广东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

2016年广东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考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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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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