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2023年高中级经济师审查有关事项说明

  

摘要:山东省对中学级经济师考试全部课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2023年12月19日至29日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3日进行第二次审查。

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学级)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236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学级)考试全部课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湖北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学级)考试全部课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1.2023年12月19日至29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3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国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依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

2.2024年1月4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邮件,请审查对象依照邮件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1月4近日,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仍然显示为“审查中”。)

三、审查流程

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高中级)采用网上审查的方法,具体流程:

(一)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2023年12月19日至28日17:00之前关注查看“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广东省人事考试报考-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材料上传”栏目,第一次审查会对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理并要求在12月28近日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手动舍弃审查资格。

非常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1.2002年曾经本科学历(含专科)以上的;

2.大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警校成人学历的;

5.团校学历的;

6.其他诱因引起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毕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4年1月4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广东省人事考试报考-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栏目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陆查看。

2024年1月4日至13日,南通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电子证书复印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考条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五、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出席资格初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

长春市人事考试中心:0519-

上海市人事考试院:0512-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12333、、

平顶山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

绍兴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

合肥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

合肥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

肇庆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12333(或查询报考文件)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

市直(市级机关管理党员大学):、

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190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