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律考试题库:法律练习题(十)(事业单位法律考试题库:法律练习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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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事业单位法律考试题库:法律练习题(十)

2、事业单位法律考试题库:法律练习题(四)

3、事业单位法律考试: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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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法律练习题(十)》,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句话强调了________的重要性。

A.司法公信力 B.确保立法科学性

C.完善监督制度 D.防止权力滥用

【答案】A。解析:题目中重点在强调审判的重要性,而审判是司法重要环节。培根的这段话揭示了司法对于整个社会的价值和社会作用。司法的直接意义在于解决社会纠纷,没有司法这种手段,社会纠纷可能会无限发酵,这样就会造成社会动荡。司法作为一道防线,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把严重的社会矛盾转化成单个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把社会矛盾给瓦解了,避免了社会矛盾的扩大化和集中化,这是司法所具有的社会意义。故本题答案为A。

2.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这一规定所体现的行政法原则是:

A.合法行政 B.程序正当 C.合理行政 D.高效便民

【答案】D。解析:高效便民原则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其次是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延迟是行政不公和行政侵权的表现。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本题中,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体现立便利当事人的要求,故应该是高效便民原则。D答案正确。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A错误。主要体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遁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B错误。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C错误。本题答案为D。

3.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秦某,利用职位之便,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费10万元。秦某的行为属于:

A.贪污罪 B.职务侵占罪 C.侵占罪 D.挪用公款罪

.【答案】A。解析: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故A 正确。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B错误。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C错误。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D错误。

4.某县土地管理局批准了黄某的建房申请。黄某的房子建好后,县水利局认为系违章建筑,责令限期拆除。黄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以县水利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黄某的起诉后,对县土地管理局在诉讼中的地位确定正确的是:

A.应通知县土地管理局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应追加县土地管理局为被告,并通知其参加诉讼

C.应通知县土地管理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应通知县土地管理局以证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可能成为第三人的主要有:1)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受害人;2)在由行政机关对着作权、专利权、房地产及各种资源的确权案件中主张权利者;3)作出互相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两个行政机关,其中超越职权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故本题答案为C。

5.公文落款处所标明的日期是指:

A.秘书部门负责人核稿完毕的日期 B.秘书人员修改定稿的日期

C.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D.公文封发的日期

【答案】C。解析:公文落款处所标明的日期即成文日期是指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或会议通过的日期。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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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编考试基础知识《法律练习题(四)》,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相敬如宾”最初是指( )人之间相互尊敬的样子。

A、君臣 B、朋友

C、兄弟 D、夫妻

2.世界上现存最大的佛教艺术宝库是( )。

A、敦煌石窟 B、云冈石窟

C、龙门石窟 D、大足石窟

3.科学性和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主要、最显著的特征,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 )。

A、尊重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肯定无产阶级历史作用

B、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推动现实世界发展

C、是无产阶级的认识工具,来自实践并为实践服务

D、不仅正确地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强调改造世界

4.引力波是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实验验证中最后一块缺失的“拼图”,2016年2月科学家宣布发现引力波。引力比的探测汇集了全球几代科学家的心血,他们用探索和坚守向世人展示了科学研究应有的精神,也告诉我们,人生的社会价值是( )。

A、发挥自身潜能为社会做贡献

B、个人权利和义务的辩证统一

C、在实践中表现出自尊和自强

D、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D。解析:相敬如宾这个典故的出处是《左传》,据说春秋时一个叫冀芮的人在田里除草,他的妻子把午饭送到田头,恭恭敬敬地双手把饭捧给丈夫,丈夫庄重地接过来,毕恭毕敬地祝福以后再用饭。妻子在丈夫用饭时,恭敬地侍立在一旁等着他吃完,收拾餐具辞别丈夫而去。这件事被当时晋国的一个大夫看见了。写入自己的笔记,后来被《左传》记载了这段故事。因此,相敬如宾是指夫妻之间相互尊敬的样子。故本题答案为D。

2.【答案】A。解析:敦煌莫高窟是甘肃省敦煌市境内的莫高窟、西千佛洞的总称,是我国著名的四大石窟之一,也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宏大保存,最完好的佛教艺术宝库。故本题答案为A。

3.【答案】D。解析:A选项反映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但是没有体现实践性;B反映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用科学的方法看待世界,但是并没有体现其实践性;C反映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但是没有体现科学性。故ABC说法不,排除。D项“正确的解释世界”体现了科学性,‘改造世界’强调了其实践性。故本题答案为D。

4.【答案】A。解析:题干中“他们用探索和坚守向世人展示了科学研究应有的精神”体现了人生的社会价值在于为社会做贡献,故A符合题意。科学家的探索不是义务,材料没有涉及到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故B不选。在实践中体现自尊与自强是实现社会价值的一个途径,本身不属于人生的社会价值;社会对于个人的尊重和满足是人生自我价值的体现,而不是社会价值的体现。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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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律考试:善意取得 ♂ 事业单位法律考试:善意取得 2017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 申论答题技巧 法律知识 政治知识 |科技知识 经济知识 |公基复习|事业单位一对一课程

【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考试《善意取得》,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善意取得一直以来是我们事业单位考试的重点,大多都是以案例的形式出现,在日常的教学授课中,因为善意取得的概念相对抽象,所以考生理解起来比较困难,以下就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对其进行分析:

一、近年试题

1.某失物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辆摩托车以拍卖的方式卖给甲,乙将该车盗走并以较低的价格卖给了丙。经查,该摩托车原为丁所有,丁发现其摩托车在丙处,遂向丙索要。关于该摩托车的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归甲所有

B.应归丙所有

C.应归丁所有

D.应由甲,丙,丁共有

二、知识点分析

善意取得,是典型的无权处分,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例如:甲将自己的手机交给乙保管,在保管期间,乙未经同意私自把手机卖给了丙,则甲构成善意取得。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出让人无权处分。

在上述例子当中,乙并非手机的所有权人,只是帮助甲保管该手机,并且乙未经甲的同意便把手机卖给丙,所以符合无权处分。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我们这里所说的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也就是说在上述例子当中丙不知道这个手机是甲所有,一直是善意的以为手机是乙所有,这里我们强调善意必须是受让人不知道出让人为无处分权人或受让人应当知道却非因重大过失而不知道。例如乙家非常穷,甲将自己的豪车交由乙保管,乙又把豪车卖个自己的好朋友丙,对于丙来说则不构成善意。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在上述案例中丙必须是花合理的价格购买回来的该手机而非过高或者过低的价格,也并非是乙无偿给予丙的。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物权变动中我们强调不动产需要登记,而对于动产需要交付,只有满足了物权的变动,所有权才能转移,才能构成善意取得。例子中我们说的是手机,所以只需要乙将手机交付给丙即可。

5.善意取得的例外情况: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1)甲的手机丢了被乙捡到,乙把手机卖给了丙。《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也就是说现在对于甲既可以选择向乙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找丙要回自己的手机。

(2)甲的手机丢了被乙捡到,乙先把手机卖给了二手市场,丙从二手市场把手机买回来并且花了1000元钱。《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元处分权人追偿。”也就是说甲能要回自己的手机但需要支付给丙买手机的1000元。

从题目上看,善意取得是我们事业单位考试的重点,学生需要通过案例的形式对善意取得的概念、构成要件进行充分的把握,并结合练习题进行进一步的练习,只有对于构成要件以及概念内容的熟悉把握才能将题目做的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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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律考试题库:法律练习题(十)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事业单位法律考试题库:法律练习题(四)、事业单位法律考试题库:法律练习题(十)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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