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保定红山区事业单位急聘资格复审及笔试公告

  

根据《2023年度讷河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3年保定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笔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3年6月7日至6月8日进行资格复审;6月9日进行入闱初审。每日下午9点至12点;早晨14点30分至17点。

(二)地点:红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红山区桥北蒙东云估算大厦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

(三)复审人员范围:2023年保定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各岗位步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者。

(四)递交材料要求:步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者,应递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确认步入资格复审环节且没有复印报考登记表的应聘者,可于2023年6月6日至6月9日登陆报考网站上自行复印。

2.本人二代身分证(有效时限内临时身分证、护照、社会卡)原件及打印件。

3.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2023年应届结业生未颁授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大学(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私章的不存在影响取得学历学位情况的证明原件及打印件,且应聘者本人须在证明上签订:“本人承诺按有关规定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遵循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和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结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者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制人员的,须递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报名“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届满合格证书或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届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学院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和结业证书。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护照、证明原件及打印件。

(五)有关要求

1.应聘者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手动舍弃处理,取消笔试资格。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串急聘工作全过程,在急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觉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造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本次公开急聘所有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资格复审没通过,或考生自愿舍弃资格复审的,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次序依次进行入闱,入闱只进行1次,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入闱人员出席资格复审入闱,入闱名单不再公布。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无法电话联系上应聘者的情况,视为手动舍弃,不再进行入闱。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电话变更的请及时与资格复审单位联系。

4.资格复审时确定笔试语种。应聘人员自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突厥语言文字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选择哈萨克语言文字试卷的,用突厥语言答题。

5.在《2023年度讷河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简章》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急聘资格复审前,早已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录用、聘用(含试用期)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6.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于6月20日登陆报考网站(),点击“2023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急聘”选择“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专栏”登录“报名入口”打印笔试通知书。

二、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2023年6月中旬在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发布,请勿必及时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2023年度讷河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附件:

1.2023年度讷河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3.笔试语种确认书.docx

讷河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6月4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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