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依据《关于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市人力公积金局备案,现就嘉兴市卫生健康系统赴皖南医大学公开急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循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纪18—35周岁,1987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5日之间出生。
(三)普通院校2024届应届结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近日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急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嘉兴市第一人民诊所(不含分院)、平湖市中诊所(不含分院)、平湖市妇婴保健院公开急聘岗位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普通院校(不含独立大学)医学类专业大专结业生。
2.嘉兴市精神卫生中心、平湖市第二人民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急聘岗位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普通院校医学类专业大专结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技巧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施行公开急聘。
(一)报考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间:2023年12月25日(周四)9:00—11:30
报考地点:皖南医大学滨江学校(浙江省湖州市弋江区文昌中路22号)室外体育馆。
报考时须递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市民身分证原件及打印件;
2.2024届普通院校结业生就业合同书原件及打印件(普通院校已施行网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24届普通院校结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中学教务处开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打印件;
4.《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急聘报考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供近日一寸相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急聘单位按照急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急聘工作的全过程。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分证和准考证出席考试。
(三)考试
本次急聘采用笔试的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纳入复检、考察人选。笔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考情况安排。(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的1∶1比列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舍弃的,由市人力公积金局、市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入闱。
(四)复检与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出席复检。复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复检操作指南(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复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复检的,视作舍弃复检。对复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报名人员舍弃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考察推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申领聘用手续前舍弃录用资格的,不再入闱。
(五)公示、聘用
复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嘉兴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届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代办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申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量结业或未取得急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评过程中作弊等违背公开急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急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结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3.聘用后签署事业单位聘用协议,推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届满经考评不合格的给以解雇。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期限不多于5年(入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记入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内不能申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面向社会招收的入院医师如为普通院校应届结业生的,其入院医师规培合格当初按应届结业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