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8年中考招生规定颁布

  

第四章考试和评卷

第九条考试课目设置:文史、艺术(文)类考试课目为英语、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课目为英语、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英语分为法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出席考试。

第十条全省联考于6月7日至8日召开。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第十一条2018年我省中考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施行的《2018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大纲》,所有课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考题。英语课目包含听力考试,听力考试在面试之前进行,其成绩记入英语课目总分。中考试题、答题卡由省招办印制。

第十二条市、县(区)招办要根据有关要求,为残障人报考出席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对其他突发性临时膝伤考生,各地招办可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提供合理便利条件,协调安排好这种考生出席考试,同时要及时向省招办书面报告备案。

第十三条市、县(区)招办负责组织考试施行。考点应设在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确有困难的,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在市区附近设置考点。考点及考场编排确定后因突发情况确需调整考点的,必须报省招办备案。每位考场安排30名考生,按双人、单桌、单行编排座位。各科类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编考场。出席英语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在英语课目考试时,必须根据不同语种单独设置考场。全省联考考点与高职专升本考点原则上应分开设置。

第十四条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办。各省、县(区)要根据标准化考点技术要求,按量做好考场视频监控使用前的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考试期间可以正常、稳定地使用。所有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必须列入视频监控范围之内,并可实现网上督察,确保试题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相保存完整。广播室应安装摄像头和音柱并接入网上督察系统,英语听力试音和考试期间全程录象录音。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网通号屏蔽设备,所有考场必须在屏蔽范围之内。每位考场监考员不得多于2人。每位考点要按照本考点实际安排一定数目的流动监考员。考试期间,视频监控室要安排与考场数目相匹配的视频监考员。各考点要安排女监考员负责使用金属侦测仪,在视频监控下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测量,缴获一切可疑无线网通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禁物品。

各省、县(区)要对往年违纪易发、考试管理存在隐患的考点强化监督、整改,县(区)招生委员会要为这种考点抽调工作责任心更强、执行纪律更严格的监考员,并适当降低监考员的数目。

第十五条各镇(区)招办要通过“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试运行)”向省招办报送本地标准化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信息。鼓励有条件的考点使用平台对监考员进行现场签到、身份验证、考场分配等管理。

第十六条禁止监考员(包括流动监考员)携带手机及其他无线通信设备步入考点;禁止主考、副主考及其他工作人员携带手机及其他无线通信设备步入考场、考务办公室、试卷保管室等工作场所。每科考试前,考点要在专门场所安排专人使用金属侦测仪对所有监考员和拟步入考场等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测量。每科考试均应随机调换监考员。

第十七条考试结束后,市(区)招办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答题卡、备用试题和备用答题卡以及考场记录表等材料送交省招办中考评卷工作站。

第十八条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施行,院校有责任承当评卷工作任务。普通院校招生各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可登入湖南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查询本人成绩及各科选择题作答字符串、非选择题各题得分。

第十九条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惑,可登入湖南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按程序经过身分验证后提出首次复核,评卷工作组根据考生申请对“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事项”进行复核;考生如对首次复核结果存有指责,可提出再度复核申请,由仲裁组进行再度复核,并做出最终认定推论。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全省联考、省级联考及院校自行命制的试卷(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手册)等应根据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各级招办、各考点、各评卷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在保密时限内,确保保密事项不遗失、不外泄。

第二十一条报名英语专业及其他要求英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出席联考外,还必须出席英语口试。口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十二条报名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除出席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出席专业课考试,具体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补报志愿

第二十三条2018年江苏省普通院校招生投档批次设置为提早批次、单设专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大专)批次。提早批次中的艺术类专科B段和艺术类本科A段、单设专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大专)批次推行平行志愿模式。提早批次(艺术类专科B段和艺术类本科A段除外)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推行梯度志愿模式。

第二十四条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投档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考生登入湖南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补报志愿。补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早批次、单设专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8∶00补报;专科三批、高职(本科)志愿在大专二批投档结束后补报。

第二十五条考生位次根据出席相同课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出席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根据英语、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梯度志愿录取投档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属并列情况。

第二十六条出席提早批次投档的文史、理工类专科高校和专业包括部队高校、公安高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分流培养、免费师范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分A、B、C三段,录取投档按三段次序依次进行。

提早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A段为部队高校、公安高校、公安专业,设置2个高校志愿,各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录取投档以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早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高校志愿,各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录取投档以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早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C段为除部队高校、公安高校、公安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以外的其他所有有特殊要求的高校,设置2个高校志愿,各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

出席提早批次投档的文史、理工类本科专业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军官、公安高校本科专业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高校本科专业,设置3个高校志愿,各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

所有提早批次文史、理工类高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投档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二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出席提早批次投档。

艺术类专科志愿在“艺术类提早专科”栏内,分A、B、C三段补报。

艺术类专科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份独立设置的专科艺术高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高校志愿,各所高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专科B段为省内高校(南京美术大学、西安音乐大学除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高校申请出席本段投档的美术类专科专业(投档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高校投档规则一致),设置9个高校志愿,各所高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高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专科C段为除出席艺术类专科A、B段投档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高校及专业,设置2个高校志愿,各所高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高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高职(大专)志愿补报在“艺术类提早本科”栏内,分A、B两段。

艺术类本科A段为省内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高校申请出席本段投档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投档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高校投档规则一致),设置9个高校志愿,各所高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高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B段为除出席艺术类本科A段投档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高校志愿,各所高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高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体育类专科志愿补报在“体育类提早专科”栏内,高职(本科)志愿补报在“体育类提早本科”栏内。设置2个高校志愿,各所高校设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投档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早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第二十八条单设专科批次专项计划面向江苏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国家脱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补报。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高校志愿,排列次序为A、B、C、D、E、F,各所高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高校志愿,排列次序为A、B、C、D,各所高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考生报名单设专科批次专项计划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补报该批次志愿。省招办将在该批次投档结束后,对被投档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取消投档资格,同时严肃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专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高校志愿,排列次序为A、B、C、D、E、F,各所高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本科)设8个高校志愿,排列次序为A、B、C、D、E、F、G、H,各所高校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投档到其他高校”的调剂表态栏,各所高校设“愿投档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分A、B两段补报在高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高校志愿,各所高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补报;B段为院校专项计划,设1个高校志愿,各所高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国家及市级贫苦县(区)通过资格初审和相关院校考评合格且公示的考生补报。

第三十一条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学院预科班、四川学院国防科研试验军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孙辈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高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以后,次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华侨学院预科班志愿,⑤四川学院国防科研试验军队预科班志愿,⑥边防军人孙辈预科班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孙辈预科班各设2个高校志愿,华侨学院预科班、四川学院国防科研试验军队预科班各设1个高校志愿。定向就业高校设2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补报上述志愿。

第三十二条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即将录取投档后,省招办在西安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同时将此信息发送到各省(区)、县(区)招办。达到相应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且仍未被投档的考生均可补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院校如对补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高位次、分数要求,应提早向省招办提出申请。

第三十三条考生按照自己的报名科类,根据广东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的中学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中学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补报志愿(征集志愿)。

补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拟报名高校招生章程和网上补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依据院校招生计划,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补报中学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确切、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修改。逾期不予填报。考生未补报志愿或将志愿补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投档的,由考生本人承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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