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发[2008]99号各省和温州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为做好2008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研究,我们制订了《2008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现印发给大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高评委办公室依照《评审计划》,及时对本系列或专业评审工作做出布署,并将相关文件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纸质文件2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邮箱:),便于在广东人事编制网发布相关信息。各高评委办公室在布署去年评审工作时,应按新版资格证书要求采集评审对象信息(含相片)。二、评审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施行条例(试行)》(浙人专〔2006〕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