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关于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施行意见的通

  

人事局、市卫生局制订的《西安市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施行意见》,早已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大家,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涉入面广,新政性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在贯彻施行意见时,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细致地做好落聘人员安置工作,确保落聘人员的生活稳定,使变革工作平稳进行。

石家庄市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施行意见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人发[2000]31号,以下简称“中央施行意见”)精神,提高我市卫生事业单位活力,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须要的卫生体系,使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逐渐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重庆市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施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施行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从服务于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卫生需求出发,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增强卫生服务质量,为推动我市卫生变革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变革目标:根据中央施行意见要求,力争用3-5年时间,逐渐构建起符合我市卫生工作特性的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由择业,科学分类管理,配套举措建立的管理新体制,基本构建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饱含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运行新机制。

(三)变革原则:坚持党管党员原则;坚持党员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具的用人标准;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二、改革的内容

(一)变革卫生管理体制,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

1.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根据,打破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的界限,强化宏观调控,依照本地区的需求,逐渐优化卫生人力资源的配置。卫生事业单位要以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标准为根据,依照业务需求和工作量控制人员总数,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各种人员。

2.卫生事业单位要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按规定合理设置内设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统一。

3.要逐渐取消卫生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推行院(站、所)长负责制和聘期目标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借助职代会推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构建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聘期和卸任审计制度。

4.积极进行卫生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变革。逐渐将后勤服务工作交由社会机构承当,或通过招标的办法施行承包经营。

5.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力量搞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单位管理体制变革,其它的医疗单位容许进行产权制度变革,可以探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国有民营。鼓励发展营利性医疗机构,探求新的办医体制和管理体制。

(二)全面实行聘用制

1.推行全员聘用制。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生制,由身分管理转向岗位管理。

2.要科学合理地进行分类设岗。根据“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按需设岗,做到精简高效。

3.变革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在坚持党管党员的原则和严格党员管理权限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可区别不怜悯况,分别施行任命、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形式。

4.卫生管理人员推行职员任命制。专业技术人员施行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评聘分开、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可以低高中聘,也可高职低聘。同时变革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评审获得的任职资格作为岗位任命条件之一,不再与个人酬劳等待遇挂钩。工勤人员施行协议制。工人取得的技术等级,可作为岗位任命的条件之一,不再与个人酬劳挂钩。

5.强化聘后管理,构建和建立岗位考评制度,把考评的结果作为聘任、晋级、分配、奖励和解雇的主要根据。

6.构建解雇、辞聘制度。

7.新进人员施行公开急聘制度,经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应聘卫生技术岗位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规定的资格条件,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出席应聘步入卫生技术岗位工作,已在卫生技术岗位的必须转岗。对新进人员一律推行人事代理。

(三)加强分配制度变革,完善卫生事业单位分配激励机制

1.卫生事业单位分配制度的变革,要按照单位的性质、特点及发展须要,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不同类型的单位可施行不同的薪资分配办法。

2.全额预算单位,可施行有控制的单位薪水支出包干方式;差额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核定的薪水支出,自主确定各种人员的内部分配办法;对自收自支的单位,应在坚持薪水支出下降幅度高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员工实际平均薪资下降幅度高于本单位劳动生丰度下降幅度原则的前提下,自行确定薪资分配办法。

3.积极探求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式和机制。

(四)构建人员合理流动机制

1.要妥善做好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

2.运用市场机制,调整卫生人才结构,推动人才合理流动,逐渐推行人事代理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变革的重要组成部份。各级人事部门要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强化宏观管理和指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领导作用,悉心组织,周密施行。各卫生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高度注重,亲自抓变革,把责任落到实处。各方都要同力合作,抓出成效。保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的顺利进行。

(二)人事制度变革要与卫生变革的其他举措相配合,统筹规划,分步施行,相互促进。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施行方案和配套举措。要搞好试点,以点带面。在抓点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要有创新。

(三)人事制度变革涉及面广,新政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广大卫生人员的切身利益,一定要处理好变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安定团结。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做好人事制度变革中的争议处理工作,及时代办协议鉴证,协调处理人事制度变革中出现的人事争议,依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变革中遇见的各类问题,推动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的不断推进。

本施行意见适用于全市各级医疗、预防保健等卫生事业单位。卫生教育、科研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并参照教育和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的有关规定执行。

2001年9月15日

 

标签:卫生   改革   人事   单位   分配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221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