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

  

一、成绩检查原则

人事考试成绩检查工作遵守公开公正公平,服务考生,保障考生权益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人社部和河南省各项考试的相关规定。

二、成绩检查受理范围及期限

(一)凡出席由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广东考区的考生,如对公布的本人考试成绩确有疑惑时,均可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规定组织成绩检查和公布检查结果。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递交书面检查申请(成绩检查申请表模板附后,统一复印为A4规格)。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事业单位急聘工作人员面试及其他招考(急聘)类面试,按当次招录(急聘)公告规定的成绩检查课目和期限递交检查申请。

(三)成绩检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陆是否有误。

三、成绩检查工作程序

(一)资格考试四川考区的成绩检查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后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部人事考试中心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检查,检查结果按期限反馈西安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其他各项考试的成绩检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或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转相关阅卷单位组织检查,检查结果按期限反馈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成绩检查工作根据“谁组织、谁受理”的原则,除全国统一组织施行的招考(急聘)考试外,各省(区)自行组织的人事考试成绩复核按各自成绩复核有关规定申领。

四、成绩检查结果

(一)资格考试四川考区的成绩检查结果,待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反馈核查结果后公布;其他各项考试成绩检查结果均按当次招录公告规定的期限公布结果。

(二)检查结果原则上均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

(三)成绩检查中若发觉确因卷面分数合计和登陆过程中失误导致考生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对原成绩给以更正。

检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五、成绩检查纪律

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背成绩检查工作规定的程序。成绩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考生或其委托人出示试题、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在成绩检查工作中存在弄虚造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严肃取缔,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相关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考生姓名

身分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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