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面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对上海市第十批拟录用人员给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至8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法向中共北京地委组织部反映(受理地点:北京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邮编:,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下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中共重庆地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法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届满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申领录用手续。
附件:山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北京市职位拟录用人员(第十批)(详见《文章来源》)
中共重庆地委组织部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