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和省住建厅等5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举办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施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当市直考区考务工作。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考和考前抽检及对全部课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审核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产生一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作答时间由2小时调整为1.5小时,《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作答时间均由3小时调整为2.5小时。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考区设置考点。

三、考试课目和作答形式

(一)考试课目。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课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卷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考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试题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形式。

(二)作答形式。客观题用2B钢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红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名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黄色墨水笔、2B钢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估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推行滚动管理,出席全部3个课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课目,出席2个课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课目,出席1个课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课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出席1个课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通过应试课目后方可获得成绩证明。

五、报考条件

凡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报考出席考试。

(一)考全科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增报专业

报名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名,考试成绩当初有效。

(三)免一科

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出席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四)免二科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出席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课目考试。

六、合格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和长三角生态红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长三角生态红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施行条例》(示范区执委会〔2021〕10号)有关规定,自2022年度起,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题满分的60%(对年度考试成绩波动较大的课目,由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协商划定合格标准,另行通告)。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考取专业与考试时间的关系。报名人员选取专业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日期相一致。

(二)关于专业要求。报名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大专学历应根据《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名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仿。

(三)关于专业修改。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修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修改考取专业。

(四)关于工作期限。有关工作期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华诞估算,其截至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五)关于以往档案信息。全国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21年成绩有效期内考取人员档案信息。2021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在2022年度继续有效。

八、报名与考前抽检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初审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晰有关学历、专业及初审条件后进行后续报考。

(一)报考网址。网上报考日期为2022年3月1日9∶00至10日16:00,报考网站网址:。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名资格条件,签署网上《报考承诺书》(附件1)后如实补报个人信息。

(二)为减轻报名人员跨地域流动导致疫情防治压力,考取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考出席考试。

(三)考前抽检。各考区对照报名条件从当初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部份人员进行信息比对。

(四)网上交费。交费时间为2022年3月2日至14日,交费成功方为报考成功。报名人员可于3月2日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代办平台”查看比对结果,未被抽检和抽检结果无误的报名人员可进行交费操作;抽检结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进行交费操作。

(五)准考证复印。2022年6月1日至12日,报名人员可登入报考网站下载复印准考证。

九、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

(二)审查时间。我省将于“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勿必保持报考注册时补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便于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名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考”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舍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辩解。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辩解的权力。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辩解,主管部门复核后做出答复,联系方法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考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则未依照资格审查要求申领考取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考无效或则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返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则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证书领取

报名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考”自助复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国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一、收费事宜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回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报考费按每人10元标准缴纳。

十二、教材征订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根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名人员自行订购。

十三、疫情防治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山东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脑炎疫情防治告知书,根据要求操作。

十四、其他事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依据职责分工,根据《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应安排专人值勤,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于考前一周将值勤电话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1.报名须知和报名承诺书.docx

2.专业对照表.docx

3.咨询服务电话.docx

4.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docx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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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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