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减轻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和解决困难院校结业生就业,按照浙江省《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指导意见》(晋劳社厅发〔2007〕8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就业新政,经市政府常务大会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公开急聘院校结业生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根据“统一开发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急聘,统一服务管理”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急聘院校结业生公益性岗位30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急聘对象为:具有我市户口,2016、2017年结业未就业的院校结业生。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
1.靠借、贷念书的院校结业生;(借、贷协议)
2.享受市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待业一年以上的院校结业生;(低保证)
3.有身体残障的院校结业生;(残障证)
4.建卡立卡贫苦户家庭的院校结业生;
5.经村(居)委会认定的家庭困难的院校结业生。(《高平市家庭困难院校结业生认定表》)
符合报考条件3、4的院校结业生优先安置,不占用急聘名额。
已出席过公益性岗位的不能再度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益性岗位急聘采取集中报考、考试与考评的办法进行。
(一)报考
报考人员需持身分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人事代理协议原件和打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日免冠彩照3张,到人力资源市场进行资格审查和报考登记。
报考地点:丰镇市人力资源市场
报考时间:2018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咨询电话:-
(二)考试、考核
我市院校结业生公益性岗位急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方法依照实际报考人数确定。报考人数不达急聘计划数,采取考评的形式进行;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采取面试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课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拟急聘人数1:1比列确定初步人选。
(三)复检
初步人选需统一出席复检,复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高平人才信息网、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陌陌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复检、公示不合格或手动舍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额时,按面试成绩排行依次入闱。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院校结业生公益性岗位服务年限为五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署劳动协议。聘用人员施行我市最低薪资标准,同时收取医疗、养老、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施行“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监督检测”的形式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要遵章守纪,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做好本员工作。
3.如有中途离职、离岗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晨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附件下载:
丰镇市家庭困难院校结业生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