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index)将劳动者及推荐就业单位信息录入就业服务补贴模块。 经职工本人确认并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公示后,发放补贴。 。
补贴标准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或外来人员首次就业的,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就业服务补贴; 对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提供就业服务。 补贴。
补贴条件
在无锡??市依法设立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的商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书面报告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分支机构。 成功推荐服务是指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后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 推荐就业为劳务派遣的,不提供补贴。 对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年内累计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加工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后验证)
支持热线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051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土宝”,关注并在【对企帮扶】对话框回复即可获取无锡市各区(含江阴宜兴)帮扶政策、补贴标准、申请指南及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