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为完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素质,经省检察院同意,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拟利用部分编制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

一、单位简介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 是国家检察系统唯一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 主要负责全省检察官在职培训和本科、专科教育发展。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实践建设先进单位”、“特色建设学院”称号。 2015年被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优秀法律人才培训教育基地”。 201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为国家检察机关特色民政培训基地。 2018年被确定为省级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850亩,现有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现有法学、检察工作、司法管理、经济管理4个系,4个本科专业(方向),11个专科专业(方向)。 学校现有本科生、专科生7500余人。

2、招聘组织与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进行的。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具体负责。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根据河南检察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空缺及发展需要,拟公开招收博士生3名、硕士生12名,共15名教职工。 具体专业条件见附件1《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9年》当年公开招聘人员名单。

五、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

2.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博士生相关待遇

1、安置补助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

2、享受“智慧郑州”人才政策。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已经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同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郑州人事考试网()和2019年河南省检察院职业学院网站(网站)2019年9月17日至9月23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00至2019年9月26日17:00。考生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按要求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使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长宽比约为1.3:1.6 ,尺寸为130×160像素,大小小于30kb,最终效果以输出尺寸为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申请人须根据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专业名称和个人情况填写注册信息。 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者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需从郑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填写《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在面试资格确定后现场提交。 注册申请被受理后,将反馈一个注册序列号给申请人。 报名流水号是考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 请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9月24日9:00至2019年9月27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及照片质量检查,并申请人报名后1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对审核不通过的,将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截止至2019年9月27日17:00。 考生填写信息一天后即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报考其他岗位; 尚未初审或申请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申请其他职位。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于2019年9月27日17:00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重新提交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未按要求重新填写申请表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 网上支付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4日9:00至2019年9月28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每人每人30元主题。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金额用于支付。 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17:00,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博士生申请博士职位无需缴纳笔试费用。

4.打印准考证

已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2019年10月17日9:00至2019年10月19日17:00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点击“网上报名”,按照系统进行操作提示打印准考证。 申请人未能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组织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进行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参加注册考试。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3:1。 如果未达到该比例,该职位的招聘人数将相应减少,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被取消职位并已成功缴费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截止后2天内重新申请其他职位。 如果不想重选,已缴纳的笔试费用将予以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将于2019年10月20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身份证不符者,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方式,满分100分。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基础教育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安全,申请博士职位的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无需缴纳笔试费用。 进入面试时通过面试资格审核即可直接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工作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办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拟招录人员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低分。 达不到1:3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确定1:2比例。 最后两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学生可以一起报名。 缺考、作弊、笔试零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申请人收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已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须持有学校颁发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报告、学位证明报告、就业登记证明、未就业证明等。县级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就业证明。

(2)在职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报告、学位证明报告、工作许可、单位介绍信(内容应包括如被录用的,其现单位同意调动)。

(三)申请需要学士学位或专业的专业职位的,还应当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经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审核通过,并提交各2份。

(5)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

约谈工作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和应聘专业职位类别,在资格审查通过者中按照专业间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拟应聘职位及面试人选。 成绩并列最后一名的选手将一起被选中。 进入采访。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以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教学技能。 如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适应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仪表等。

管理职位的申请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适应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能、行为举止等。

面试时,若有未达到该职位竞聘比的缺席者,该职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面试组面试官之前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可以进入体检、检查。 具体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整个面试过程将进行录音,面试结果将在整个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参加面试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40%。 总分低于60分的应聘者将不予录用。

(六)体检及检查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具体负责体检的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计划规定的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比例确定。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等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人数。 参加体检者; 职业能力测试结果相同的,均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同岗位应聘人员可按体检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按照体检相关规定要求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查工作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有效考试成绩和应聘专业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报考人选。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每位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 考察期间,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填补;因自愿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予以填补。

体检、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七)拟聘人员公告

体检、考察合格者为录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须在聘用结束后报省检察院。 审核后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送拟聘人员公告时,需提供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 就业和福利

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结束后,将进行考核。 符合岗位要求的,按时聘用; 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九、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全过程监督和举报投诉调查处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 要坚持原则,坚持公示制度,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各环节工作。 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审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河南省检察院职业学院政治系)

监督电话:-(河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37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管理办公室)

0371-(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人事教育处)

0371-(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纪委)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 年 9 月 17 日

 

标签:招聘   应聘   河南   报考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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