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调整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标注于页面底部。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关于印发历下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0]8号)和《关于历下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济南市经区委、区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历下发[2010]16号),设立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区工作部门政府。

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职责划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已公告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城乡就业责任协调,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四)加强社会保障政策责任协调,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保障体系。

(五)加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责任协调,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六)加强农民工工作责任的组织协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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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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