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太原市中心医院招聘临床医师技师技师护士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向社会招聘临床医生、技术人员、护士等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品格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能够

精通所申请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三)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2、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太原市中心医院人员需求信息表》

3、治疗:治疗按医院聘用制度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包括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 体检合格者

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申请人须提前下载并填写附件2《太原市中心医院申请人申请表》。 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2、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申请人需打印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的《太原市中心医院申请人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中以上学历者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本科学历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4)须提供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

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报名和现场审核分五场进行。 每场现场报名及评审时间详见附件1。 时间表如下:

第一期:8月23日8:30-12:00;

第二场:8月24日8:30-12:00;

第三场:8月25日8:30-12:00;

第四场:9月2日8:30-12:00;

第五期:9月3日8:30-12:00;

7、挂号及现场审核地点:太原市中心医院奋东分院门诊三楼办公区(太原市小店区奋东街256号)。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公务员录用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用人纪律的人员事业单位招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其他不予录用的人员不得申请;

2、注册时,提交的申请信息应真实、准确。 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已经在职的人员也将被解雇;

3、对工作考核不合格或者在合同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医院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附件及报名方式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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