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大学教师和中等职业教师,

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具备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评审结果公布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通知》要求技师2023”中,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要求,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我部门组织完成了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工作, 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实验系列学校本着“择优”的原则。 现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1、申请人可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8888/ips/)”查看评审结果(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个人职称申报→点击跟踪按钮→查看评价结果)。

2、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于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 00)。 教育厅职改办公室反映(办公地点:贵阳市南明区青年路35号省团校新楼403会议室)。 反映的情况必须客观、真实。 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必须签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请各推荐单位及应聘者在系统中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姓名、民族、单位、申请专业、申请职称、申请类型、评审类别等),推荐单位将添加申请2024年1月1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的核对扫描件发送至省教育厅职改办邮箱()。 如果信息不正确,请在信中解释并包含正确的个人信息。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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