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营市公务员报考程序(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条例(试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部署,2009年我市市、县区(区)、乡(镇)党政机关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务员(含行政单位参照录用的人员)。公务员法,下同),部分从在基层工作的选拔学生中选拔。 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品行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含山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9届大学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出生);

(六)用人主管部门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招聘简章另行发布。

申请人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部门、单位,应当回避。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005年至2008年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发现作弊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被解聘不满五年的,不再服现役。 军人、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非应届大学毕业生以及其他依法不得担任公务员的人员不得申请。 除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在我省县以下机关工作五年以上(含试用期)外,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 其他已具有公务员资格的人员不得申请。

选拔学生报考补充工作人员岗位的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吃苦耐劳,肯吃苦,乐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敢于创业,取得优异成绩。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意识,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有较高的公众威信。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不含2007年)转入基层工作,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批准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批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或具有岗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品行良好健康。

2、招聘人数及职位

全市各级机关共招聘公务员103人,其中党政机关61人(市政府8人、东营区6人、河口区7人、广饶县15人、垦利县15人) ,利津县10人),公安局10人。 系统现有人员35人(森林警察18人,县区警察17人),垂直管理单位7人(工商系统5人,质监系统2人)。

按公务员法录用管理人员27人(县区参考管理单位24人,市质监系统3人)。

具体招聘部门及岗位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登记及资格审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今年全市各级机构对社会招聘和基层岗位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至22日。

查询时间:2009年2月19日-23日。

报名网址: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方法是:

1、个人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申请信息。 每人仅限申请一个部门和职位。 如果申请人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写申请信息,则最后一次填写的信息将自动替换之前填写的信息。 注册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得变更。 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身份证号码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市就业部门和县、区公务员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对前一天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公布网上初步审核结果。 符合申请资格的,不得拒绝注册;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 申请人信息未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注册登记日)处理的,视为初审自动通过。

3.在线支付。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可于次日至截止时间登录网站查询注册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2月19日至23日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完成网上支付手续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公务员录用登记表》和《公务员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3月10日至14日登录网站, 2009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最终应聘人数低于拟聘人数三倍的招聘部门或岗位,拟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 拟聘用两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聘用计划。

报考公安局人民警察的登记办法另行规定。

考试费用收费标准为:每科每人40元。

计划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对象,不再要求网上缴费。 申请人可于2月21日至23日自行或委托他人前往山东省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 (东营交警支队对面)到7楼717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确认时,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豁免手续。 证明材料参见《2009年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资格审查

对申请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录取过程。 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及近期同一背景1寸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申请的,须提交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 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对在职职工出具同意报考的单位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市公务员部门同意,可在体检、考察前提出个人申请。 体检、考察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征得单位同意的,申请介绍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的,须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必须提供每份证书的副本。 符合面试资格但在面试前3天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 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市公务员部门取消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根据笔试结果依次递补。

我省招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选派到农村服务的大学生,服务期限为2年(2007年以前招选的毕业生) ,包括2007年),以及考核如果符合资格并在3年内报考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加4分。 其中,报考乡镇公务员考试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 上述人员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后,前往山东省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区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通对面)7楼717室。公安支队)2月21日至23日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到证明外,“三支一支”大学生还须出示“三支一支”学院出具的《录用通知书》。山东省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县级以上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提供团委、省委认证的证明材料。 毕业生选派到农村工作,须提供县级以上单位人事部门认证的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申请人,经市公务员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应聘者必须具有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一线生产工作的经历和农村地区。 曾在军队团及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按整年整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31日。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应聘论文和行政职业能力考试。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4:00-16:30 PM 讨论

为适应乡镇政府工作需要,另行制定乡镇政府人员应聘论文题目。 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政府机关工作特点,重点考验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题目与报考其他机构的考生相同。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政府机关的报考比例为70%,行政业务能力考试的报考比例为30%,报考其他机关的报考比例为5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 分数。 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名单。 面试人数按照以下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不足10人的,比例为1:3; 人数超过10人(含)的,比例为1:2(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入职面试官人数确定为28人)。 笔试通过人数空缺的部门、岗位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 未达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录入受访者名单并予以公示。

报考公安局人民警察的人员,必须在笔试中参加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部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24日至27日。

上午 8:00-12:00

14:00-18:00 下午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也可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面试问题为一般性问题,由省公务员部门统一制定。 面试的评分标准为 100 分。 每个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面试将继续在考官和考生之间进行双重抽签。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审,扣除各评价因素的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确定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向面试官公布。

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者需缴纳面试考试费70元。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百分比计算考生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以体检总成绩为基础,按照用人部门或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职工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应聘同级别人员的最低总成绩。并纳入体检、检查范围。 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布。

报考公安局人民警察的人员,面试后必须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标准考核,不计入报考者的总成绩。 体能测试不符合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5、体检及检查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确定后,按照公务员招考相关规定,按照拟招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和考试。 招聘部门同一岗位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体检、检查合格的,其他进入体检、检查范围的人员不再接受体检、检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其他岗位人员中依次确定替代人选。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制定的《公务员录用标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检查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受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奉公等情况。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 并对检查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招聘审批

体检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由市公务员部门予以公告,为期7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部门审批。 举报问题不影响就业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问题严重且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 发现问题严重但暂时难以核实的,暂停聘用,直至核实结论为止。 然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的人员,由市公务员部门发给《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工资按确定的职位和级别确定; 不合格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市级机关聘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1年至2年。 新聘用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培训。

市委组织部根据选拔生中选拔的人选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并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试用期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 试用期未通过的,仍返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录取的人员需要迁移或者变更户籍关系的,试用期满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者变更手续。

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09年省考录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名义出现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均与市公务员行政部门无关。

八、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

东营市委组织部干部配置科(0546)

东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网上报名咨询及资格初审

1.向市政府机关申请

市纪委

市人事局

市审计局

市规划局

2.向县区机关、乡镇机关、参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东营区人事局

河口区人事局

广饶县人事局

垦利县人事局

利津县人事局

3、向公安系统申请

向公安系统申请

申请森林警察系统

4.省级垂直部门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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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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