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考什么]每日一练(法律20题)

  

每日一练(法律20题) 复合题

根据下列给定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第1-4题:2015年5月,L县童家镇海鑫村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该村选举前,候选人村民喻某因担心自己落选,先后到选民张某、赵某等十几人的家中进行贿赂,累计金额达5000元。另一村民侯某将童家镇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通知从墙上揭下,并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小组,且以筹备小组的名义张贴通知。2015年5月16日侯某还将镇政府派来的工作人员手中的选民证抢走并撕毁,造成选举现场秩序混乱,选民证无法发放。

1 、(多选题)关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选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B.镇政府可以委派村民委员会委员

C.镇政府可以撤换村民委员会委员

D.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正确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故AD项正确,当选;BC选项错误,排除。因此,选择AD选项。

2 、(单选题)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喻某、侯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喻某的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侯某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

B.喻某、侯某的行为均构成破坏选举罪

C.喻某的行为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侯某的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

D.喻某、侯某的行为均为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破坏选举罪是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题中,只是村委会的选举,并不是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因而喻某、侯某的行为不能构成破坏选举罪。故ABC项均错误,排除;D项正确,当选。C项,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题中喻某并没有给工作人员钱财,而是给的同村普通村民,因此不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故选项前半句说法也错误,排除。因此,选择D选项。

3 、(单选题)针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喻某、侯某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如果喻某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则当选无效

B.村民有权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C.村民有权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D.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故B项错误,应当是向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当选。因此,选择B选项。

4 、(单选题)关于童家镇政府与海鑫村村民委员会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童家镇政府对海鑫村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海鑫村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B.海鑫村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童家镇政府主持

C.海鑫村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童家镇政府责令改正

D.海鑫村村民委员会协助童家镇政府开展工作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A、D项,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故正确,排除;B项,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故错误,当选;C项,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故正确,排除;D项,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故正确,排除。因此,选择B选项。

5 、(单选题)2017年11月4日新修订的(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惩治刷单、网络水军、互联网平台恶意不兼容,将有法可依。

A.《对外贸易法》

B.《反不正当竞争法》

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D.《反垄断法》

正确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6 、(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这一规范属于:

A.授权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确定性规范

D.逻辑性规范

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考什么正确答案:C

解析

A项,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对,是指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决定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故错误,排除;B项,任意性规范,与强行性规范相对,是指在法定范围内允许法律关系参加者自己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的法律规范。故错误,排除;C项,确定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直接而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适用时无须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规范来补充或说明的法律规范。题干属于确定性规范,不需要援引其他法律来补充或说明。故正确,当选;D项,逻辑性规范,是指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因素构成的法律规范。它的语句格式是:“如果……则…否则…”。故错误,排除。因此,选择C选项。

7 、(单选题)“议案”的制作主体是( )。

A.各级人民政府

B.各级人大代表

C.各级政协的代表

D.各级政府领导

正确答案:A

解析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所以议案的发文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因此,本题选择A项。

8 、(单选题)甲是某政府工作人员,因急于筹集一笔购房款,遂对乙、丙等人谎称能为其安排工作,乙、丙等人立即送上20万元表示“心意”,则( )。

A.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B.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甲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D.甲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所以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解析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罪。甲某为得到一笔钱,对乙丙虚构可以为他们安排工作的事实,骗得了28万余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B项正确。

9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是( )。

A.大学教授孙某

B.退休公务员李某

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考什么C.户籍警察赵某

D.刑满释放人员丁某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属于其他(法律)题目。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见,对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格并没有做出特殊要求,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可。而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户籍警察赵某属于国家公务员,不能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故本题选C。

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第32题

10 、(单选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应由( )缴纳。

A.用人单位

B.职工个人

C.劳动保障部门

D.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

正确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其他(法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A项表述正确,与题意相符,当选;BCD项,与题意不符,排除。故本题选择A。

11 、(单选题)朱某挪用公款40万元,交给其弟弟做假酒生产,一个月后出于恐惧又将赃款统统退回,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B

解析

朱某挪用公款从事假酒生产,犯罪结果已经发生,因此构成犯罪既遂。犯罪预备,是指犯罪之前的准备工作。犯罪中止,是明知可以却不欲,而且还必须有效的避免犯罪结果发生才可以。犯罪未遂,是指在犯罪过程中,客观因素造成的结果终止。因此答案选B项。

12 、(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 )行使宪法的解释权。

A.最高人民法院

B.国务院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机构。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唯一一个解释宪法的机关。故本题选择D项。

13 、(单选题)海关关长王某,将某次罚没的圆成公司逃逸的关税,以现金的形式分发给下属单位作为福利,则王某应被判处( )。

A.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B.私分罚没财物罪

C.贪污罪

D.单位受贿罪

正确答案:B

解析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海关属于行政执法机关,题中情形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AC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为B。

14 、(单选题)曹某在超市以25元的价格购买袋装牛肉,食用后全家出现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现象,上吐下泻,为此支付医疗费500元,事后查看牛肉包装袋才发现所购牛肉在出售时已经超过保质期,曹某要求超市赔偿。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曹某有权要求超市退还购买牛肉所付的价款

B.曹某在购买天时未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应当自负其责

C.销售过期食品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D.曹某有权要求该超市赔偿500元医疗费,并增加500元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其他(法律)。AB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故A正确,排除;B错误,当选;C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超市的做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故正确,排除;D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故正确,当选。因此,选择B选项。

15 、(单选题)下列关于某公司劳动用工合同中的条款,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是( )。

A.工资实行年薪制,年终由公司统一支付

B.公司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的工资

C.工资可以以实物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D.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直接决定延长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社会法题目。ABC项,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的支付周期不应超过一个月,年薪制也不例外。故A错误,排除;B正确,当选;C错误,排除;D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故错误,排除。因此,选择B选项。

16 、(单选题)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公民不仅扮演着政治角色和法律角色,还扮演着道德角色。下列表述体现公民道德角色的是( )。

A.中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B.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D.公民应当热爱国家、建设国家、保卫国家、维护国家的尊严,保守国家的秘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题目。A项,《宪法》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公民遵守法律履行义务,扮演着法律角色。故错误,排除;B项,《民法总则》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公民遵守法律行使权利,扮演着法律角色。故错误,排除;C项,选举权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公民参加选举,扮演者政治角色。故错误,排除;D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爱国守法”是公民对国家的最首要的道德义务。公民应当热爱国家、建设国家、保卫国家,维护国家的尊严,保守国家的机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把对国家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看成是自己的天职。公民遵循“爱国守法”的道德义务,扮演者道德角色。故正确,当选。因此,选择D选项。

17 、(单选题)近年来,我国中央巡视组能够对许多腐败官员进行依法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国家公民对官员“劣迹”的检举和控告。这显示了公民在行使( )

A.选举权

B.被选举权

C.监督权

D.政治自由

正确答案:C

解析

AB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与题意无关,排除。C项,题干中所说的公民对官员的检举和控告,是属于监督权的范畴。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检举、控告和申诉。故C项正确,当选。D项,公民的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的自由,与题意无关,排除。故本题选择C。

18 、(单选题)下列关于律师表述错误的是( )

A.?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B.?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C.?律师担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可以从事诉讼代理业务

D.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正确答案:C

解析

2007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研究,建议在律师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中将这一款改为:“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

19 、(对错题)我国区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该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国家机构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的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具体规定。可以审查、撤销,不可以直接改变,故该说法错误。

20 、(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老年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条件是( )。

A.已满75岁

B.已满70周岁

C.无经济来源

D.无独立生活能力

正确答案:A

解析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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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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