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0届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民民建[2020]35号)部署要求,我市现组织实施2020届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实施2020届高校毕业生服务社会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摘录如下:

一、招聘数量、对象及条件

2020年,本市共招募40名大学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工作,服务期限2年。 招聘对象为福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训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三)历届大学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5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限制放宽至28周岁(1992年7月31日后出生)。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毕业生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5)申请者须在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派遣资格。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所在县(镇)(街道)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少数民族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配额分配

其中漳浦县6人,云霄县7人,诏安县6人,东山县3人,平和县7人,南靖县7人,华安县4人。

(二)组织登记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5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 登记地点:到相关县民政局登记。 每位申请人必须且只能填写一个县的招聘职位。

漳浦县民政局联系人:黄淑莲 联系电话:-

云霄县民政局联系人:朱振荣电话:-

诏安县民政局 联系人:郭希忠 联系电话:-

东山县民政局 联系人:杨英武 联系电话:-

平和县民政局 联系人:陆义荣 联系电话:-

南靖县民政局 联系人:吴江兴 联系电话:-

华安县民政局联系人:黄逢春电话:-

4、报名表:报名前可登录“福建民政”门户网站、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漳州人事局网站人才网(网址: )、漳州市民政局网站(网址: )下载并填写《漳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登记表》(详见附件1)。 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电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媒体,广泛宣传社区服务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

5、申请人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免冠免冠照片4张。

(三)就业登记证明、毕业证书或者就业推荐表。

(四)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专科毕业生就业登记证》通过所在学校(系)党组织提交至“漳州高校毕业生服务中心”毕业学校所在地和学院就业办公室。 签署《社区项目报名表》(附学业成绩单)后报名; 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和《漳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项目登记登记表》(无需学校签字)进行登记。

(五)获得各院校(含院系)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证书。

(六)所在党委政治面貌材料。

(八)退役大学生军人应当提供国防部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役证明》。

(注:报名时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名审核通过后,相关单位将留存复印件。)

(三)注册验证(5月31日-6月19日)

本次考核分为定量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2)和面试考核。 定量考核和面试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按定量考核×80%+面试总分×20%计算。

1、资格审查:县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量化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6月2日前,报名材料及名单须统一邮寄或直接提交至民政局。

2、院校评估:省内相关高校将对报名参加社会服务的本校应届毕业生简历中的基本信息进行评估,判断情况是否属实,并填写评估意见。 省外普通高校及往届毕业生考核,毕业生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组织面试:根据招聘人数进行1:2面试。 面试地点在民政局办公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体检人选:市民政局根据《漳州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量化考核表》考核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名单。

(四)组织体检(6月20日-6月30日)

同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确定体检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彩色照片一张(与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相同)。 第一次体检费用由民政局承担。

(五)确定候选人(7月1日-7月21日)

市民政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将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3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

(六)签署协议(7月28日)

7月28日,相关县民政局组织入选毕业生选岗并签订《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并及时向民政局报送《漳州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分配表》备案事务局。

(七)岗前培训(7月30日-8月10日)

省民政厅组织服务社区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上岗前集中培训。

(八)派遣登记(8月12日)

县民政局派出社区服务毕业生到社区报到。

3. 福利与保障

(一)任职期间待遇

1、服务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费。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民政[2016]25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上一年度省规公布的将按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社区服务低200元)确定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 2020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485元。

2、服务所在县民政局依托当地社会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上一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标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 落实国家贫困生助学贷款补偿政策。 社区学院毕业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偿还。

(2) 有效期政策

服务社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服务期结束后可以选择自己的职业。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参加社区服务计划前无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2年内可享受与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参加政府考试(录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就业、个体经营、落户、升学等相关政策。

2.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按当年计划岗位的10%,定向招聘年底前考核合格的社区服务计划、社区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及服务期限结束时考核合格的人员。

3. 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报考省、区、市院校的,笔试总成绩加3点; 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负责社区服务计划招聘的县,在事业单位招聘时,应根据当年到期职工人数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的方式。 “针对大学毕业生的社区服务计划。 招聘。 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符合规定条件的,我市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新增人员时,可直接录用。 由原服务单位直接录用的,没有试用期。

4、服务期满考试合格,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申请攻读省内普通高校硕士学位课程。 初试总成绩加10分。 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 对已考取研究生并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学校应保留其学籍直至服务期满。 高职(技工)毕业生参加社区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免试进入我省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学校。

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内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工资。 按照新录用的同等学历公务员转正的工资标准,工资水平低一级。 金额确定;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聘用岗位确定工资,工资等级按本单位新聘用的同等学历人员的等级工资标准确定。

凡是通过享受政策优惠,通过基层服务项目录用(聘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重复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岗位(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乡镇事业。 单位考核、招聘等优惠就业政策。

(三)日常管理

2、每个社区原则上分配1名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最多2名。 任职期间,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借调、调整任职岗位; 因特殊情况需要借调、调整的,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由服务社区、接收单位、县民政局审核批准。 经民政局批准后,报省里。 向民政部门备案。 高校毕业生应当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 因身体状况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任职的,应当提出终止协议申请,经省民政部门批准,并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服务期内按规定终止协议、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可计算实际服务年限和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连续服务长度。 服务期限届满前退出或终止协议的,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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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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