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 冀州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多元化产权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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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蓟州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多种产权住房挂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蓟州区经济适用房和多元化产权住房

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发[2007]24号)和《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建房黄[2007]258号)根据《衡水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挂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衡建规[2010]59号)和《衡水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挂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衡建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和多种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制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供应给居民的政策。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这是一项具有保证性质的保单。 性住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蓟州区安居、东都华庭、小康家园、友谊家园四个社区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多元化产权住房项目。

第四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多种产权住房的,购买房屋买卖合同满五年(五年未签订首付期的)的,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挂牌交易。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就购房者是否缴纳土地收益、增值收益、政府产权等相关费用取得完整产权出具书面意见。 未出具意见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产权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多元化住房)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一)获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的追加缴纳的土地收入、增值收入等相关价格的计算公式: 追加缴纳的土地收入、增值收入等相关价格= (当时评估的同地点普通商品住房单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时单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缴款比例。

缴费比例计算公式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同地点普通商品住房单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单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同地点普通商品住房单价×100%。

参照保障性住房,按照增值收入分成计算。

多元产权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所需的政府产权部分及土地收入、增值收入等相关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补缴费=(同地点普通商品住房评估单价)当时×多元化产权住房面积-多元化产权住房购买时总价)×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计算公式为:(购买多元化产权住房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单价×多元化产权住房面积-购买多元化产权住房时总价)/(购买多元化产权住房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单价×多种产权住房面积)×100%。

届时,同地点普通商品住房评估单价将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于每年年初统一公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多元化的住房)时,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同一地点的普通商品住房单价。

第六条 购买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多元产权住房满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未签订购房合同的,以首次付款时间为准),如需办理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 是的,请遵循以下程序。

(一)购房者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多元化的住房)全部产权申请表;

2、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多元化产权住房不需要);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4、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审核意见,计算缴费金额,开具缴费凭证。

(三)购房者应当向区财政全额缴纳土地收益、增值收益、政府产权及其他相关价款。

(四)购房人凭区住房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和土地收入、增值税收入、政府产权等相关价款缴纳证明,到税务机关、房产登记机构缴纳依法纳税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 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原因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多元化的住房)所有权的,须缴纳差价取得完整产权后,方可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八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多元化产权住房)的,自愿退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多元化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政府回购。 政府回购价格以保障性住房(产权多元化的住房)购买价格为基础,并考虑同期折旧、银行贷款利息等因素。 折旧率按2%计算。 保障性住房(产权多元化的住房)自交付之日起,直至取得时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政府回购总价=原保障性住房(多元化产权住房)购买总价×[1+(贷款利率-住房折旧率)×年数]。

第九条 政府回购保障性住房(多元化产权住房)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区财政部门安排。

第十条 回购后的保障性住房(多元化产权住房)将继续向具备保障性住房(多元化产权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或者作为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供应。

第十一条 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多元产权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十二条 在保障性住房(多元产权住房)挂牌交易管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和纪律;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标签:产权   单价合同   经济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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