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及答案:4月3日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题

  

1.甲多次自带虫子到不同餐馆,就餐中把虫子放入菜里,再以饭菜有虫子为由拒付餐费并要求餐馆支付医药费。甲的行为涉嫌构成()。

A.诈骗罪 B.敲诈勒索罪 C.寻衅滋事罪 D.招摇撞骗罪 参考答案:B www.luzai.cn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强调的是受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交出”财物,与题意不符。 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将自带的虫子放入菜里,再以饭菜有虫子相威胁拒付餐费,并要求餐馆支付医药费,其行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的行为。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B。 2.甲偷了婆婆的存折并从中取走1万元用于游玩。婆婆报案,警方侦破是甲所为。关于甲是否构成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已经构成犯罪 B.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 C.若得到婆婆谅解不构成犯罪 D.亲属之间的偷窃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www.luzai.cn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本题中,甲虽偷了婆婆的1万元钱但取得婆婆的谅解,一般不认为构成盗窃罪。 故正确答案为C。 3.甲在人员往来密集的多条人行道上盗窃井盖共计30多块,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甲把偷来的窖井盖卖给废品收购站,收购站负责人乙压低价格予以收购。关于甲和乙的罪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B.甲和乙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共犯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参考答案:D www.luzai.cn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窖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题中,甲盗窃人员往来密集人行道的窖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本题中,乙明知窖井盖为甲盗窃所得以压低价格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故正确答案为D。 4.甲乙因琐事发生口角,俩人分别纠集同学五人打架,乙的同学丙被打致下颚骨多发,构成轻伤二级。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聚众斗殴罪 C.构成故意伤害罪 D.构成寻衅滋事罪 参考答案:B www.luzai.cn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A、C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刑法》关于聚众斗殴罪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是《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本题中,甲乙俩人分别纠集同学五人打架,乙的同学丙被打致下颚骨多发,构成轻伤二级,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致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是《刑法》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故正确答案为B。 5.县政府出台文件规定居民携带犬只出门必须系犬绳,违者罚款500元。甲遛狗时未系犬绳,正好被巡逻的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执法人员依据该文件出具执法文书,责令甲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甲罚款500元。甲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有权请求法院同时对该县政府文件进行审查 B.责令改正与罚款并处违法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法院对本案审查的重点是甲的违法行为是否属实 D.县市场监管局超越职权,不具有本案的被告资格 参考答案:A www.luzai.cn解析:本题考查程序法。 A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因此,甲在提起诉讼时有权请求法院同时对该县政府文件进行审查。 B项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因此,责令改正与罚款并处未违法“一事不再罚”原则。 C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因此,法院对本案审查的重点应是县市场监管局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D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本题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县市场监管局,该局系本案的适格被告。 故正确答案为A。 6.甲年老多病,其子乙不愿意履行瞻养义务,于是将其带至当地的荒山之中扔弃。乙的行为构成() A.遗弃罪 B.虐待罪 C.故意杀人罪 D.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C www.luzai.cn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是《刑法》关于遗弃罪的规定,该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行为人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 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主观上追求被害人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而实施虐待行为。 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题中,乙不愿意履行瞻养义务,将甲其带至荒山之中扔弃,致使甲无法及时得到社会的救助而使自身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乙主观上具有通过“遗弃荒山”方式杀害甲杀人的故意,因此,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C。 7.甲加油站申请改建加油站罩棚,区规划局向其发放建设规划许可证。随后有人举报甲加油站提交虚假材料,区规划局经核实大部分材料确属虚假。甲加油站不符合改建条件,于是撤销建设规划许可证,甲加油站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举报人应当出庭作证 B.属于区规划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规划局出尔反尔,侵犯甲加油站的信赖利益 D.应当先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B www.luzai.cn解析:本题考查程序法。 A项错误,没有法律规定,举报人应该出庭作证。 B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该案应由区规划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本题中,甲加油站提供虚假材料获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区规划局可以撤销该许可证,并未侵犯甲加油站的信赖利益。 D项错误,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故正确答案为B。 8.甲和乙潜入一处工地,欲盗窃变压器零件,甲和乙爬上架子准备行窃时,甲不幸触电身亡。甲的亲属诉至法院,要求供电公司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应当作为本案的共同原告 B.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C.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本案 D.本案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 参考答案:B www.luzai.cn解析:本题考查程序法。 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乙不是该民事纠纷的利害关系人,不是本案的原告;甲的亲属起诉到法院要求供电公司赔偿甲触电死亡的责任,而本案由于系甲盗窃变压器零件时触电死亡,供电公司无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该案不属于不公开审理情形,应当公开审理。 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因此,本案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 故正确答案为B。 9.A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故意杀人罪的甲判处死刑,甲没有上诉,关于对甲执行死刑的复核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B.本案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 C.由本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D.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参考答案:A www.luzai.cn解析:本题考查程序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因此,关于对甲执行死刑的复核,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故正确答案为A。 10.甲把掺有大量毒药的小米放在小区门口,毒死25只麻雀,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立案侦查。关于本案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甲委托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妻子作为辩护人 B.警察乙是甲的伯父应当回避 C.公安机关对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D.公安机关对甲作出不起诉决定 参考答案:D www.luzai.cn解析:本题考查程序法。 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前款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本题中,虽然甲妻子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但其妻子可以以近亲属的身份担任甲的辩护人。 B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中,警察乙是甲的伯父,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应当回避。 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本题中,只要甲符合采取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可以对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由此可见,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机关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不是公诉机关,无权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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