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及答案:法律知识必考20题(13)

  

1 、 (单选题) 下列哪一情形符合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A.某新录用的公务员经历了六个月的试用期后,便可予以任职 B.某公务员因工作失误,受到了免职处分 C.某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为了工作便利,把人事关系转入挂职单位 D.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01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与D项表述一致。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34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选项A表述为6个月试用期,与法条内容不符。A项错误。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2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选项B中表述为受到免职处分,与法条内容不符。B项错误。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72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选项C中表述为把人事关系转入挂职单位,与法条内容不符。C项错误。 2 、 (单选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 B.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不得重新入党 C.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五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位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党外职务 D.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留党察看处分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条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C项: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D项: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条规定,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3 、 (单选题) 在新冠疫情的防控过程中,某地公布的流调报告只关注病例涉及地点范围,另一地公布的新增病例也隐去了患者的年龄和性别。就此做法,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病患信息披露应遵循必要关联原则 B.病患信息披露应遵循最小侵害原则 C.相关机关有义务向社会公布病患的全部个人信息 D.病患信息应在可达到传染病防控目的的范围内使用 正确答案:C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其他法律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故C项中“向社会公布病患的全部个人信息”并不符合法律不规定,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B、D项:首先,个人信息应当被用于征集时所明白告知的目的和范围,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或超范围使用。这个“一致性原则”也是对信息收集和使用主体的诚信约束。其次,因传染病防控而强制收集的个人信息,通常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不经信息主体同意及时披露个人信息,从而有利于针对性地采用预防和控制措施。这可以视为“同意原则”的例外。最后,个人信息的使用应当遵循必要关联和最小侵害原则。换言之,个人信息在可以达到传染病防控目的的范围内使用即可,同样可以实现防控目的但过度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应当予以避免。故A、B、D项均正确,与题意不符。 4 、 (单选题)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依据该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无监管职责 B.生产经营单位分管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C.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重大事故损害公益的,人民检察院及有关公益组织可提起公益诉讼 D.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罚款额最高可达一亿元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4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第一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也就是说罚款最高可达1亿元。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无监管职责”说法错误。A项错误。 B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可见“生产经营单位分管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不对的。B项错误。 C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7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有关公益组织”无权提出公益诉讼。C项错误。 5 、 (单选题)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 )的共同义务。 A.全中国人民 B.全中国公民 C.全体居民 D.全体国民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安全法。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1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因此,选择A选项。 6 、 (单选题) 今年5月份,一位同事向张女士借了10万元。当时欠条中写明,他将在一年内还清借款。但是,最近张女士和该同事之间发生了一些矛盾,关系比较僵。张女士想提前要回借给同事的10万元。对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因欠条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张女士的诉求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B.张女士和同事之间的借条,相当于“借款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C.即使同事还款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会履行还款义务,张女士也无法解除合同 D.如果同事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张女士可以要求同事提前还款 正确答案:C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合同法》第94条第二项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题干说明约定了“一年内还清”的期限,因此张女士的诉求难以得到法律支持。A项正确。 B项:《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条”相当于“借款合同”,有法律约束力。B项正确。 D项:《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张女士可以要求同事提前还款。D项正确。 7 、 (单选题) 关于劳动合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B.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 C.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裁减人员时,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选项“1年”的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做题技巧:涉及法律、科技类的题目,如果选项中有数字,这个数字很有可能是出题人设置的一个失误点,很有可能是答案。 8 、 (单选题) 在法律运行中,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指的是: A.立法 B.执法 C.司法 D.守法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其它。 第二步,执法,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法律运行中,执法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立法,一般又称法律制定。立法通常是指特定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或者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活动。立法不是法律运行中,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 C项: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不是法律运行中,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 D项:守法,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将法律的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行为,从而使法律得以实现的活动。守法是法的实现的最基本的形式。守法不是法律运行中,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 9 、 (单选题) 根据现行的《食品安全法》,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是对我国食品安全共同监管的两部重要法律 B.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整合,统一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C.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制度,对“问题食品”实行召回制度 D.名人在食品广告中向消费者做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食品安全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食品安全法(2009)》第104条规定,本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但此法律现已失效,取而代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因此,选择A选项。 注: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按照2018年最新的《食品安全法》,本题选AB两项。 拓展 B项:《食品安全法(2009)》第22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选项缺少“国家”二字,选项设置有瑕疵。 注:《食品安全法(2018)》第27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按照最新的法律条款该项说法不正确。 C项:根据《食品安全法(2009)》第53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第60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注:《食品安全法(2018)》第63条第1款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第8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D项:《食品安全法(2009)》第55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名人做虚假食品广告宣传时,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注:《食品安全法(2018)》第104条第3款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10 、 (单选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经过( )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大会议。 A.1/2 B.1/3 C.1/4 D.1/5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第二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1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11 、 (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下列哪一处分不恰当? A.甲系某行政主管部门公务员,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撤职 B.乙系交通运输部门公务员,交通肇事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乙被撤职 C.丙系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被撤职 D.丁系某公办高校事业编管理人员,犯侵占罪但被免予刑事处罚,被撤职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14条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甲系某行政主管部门公务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选项A表述为“撤职”,与“开除”不符。A项错误。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14条规定,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 B项:乙犯交通肇事犯罪,犯罪情节轻微,予以撤职。B项正确, C项:丙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予以撤职。C项正确。 D项:丁犯侵占罪,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D项正确。 12 、 (对错题)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领取兼职报酬。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 第二步,《公务员法》第44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题干表述错误。 因此,本题说法错误。 13 、 (单选题)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政治制度 B.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我国现有的民族自治区,最早成立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族区域自治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分类型,在中国相当于省一级的行政单位。相比普通省份,其地方政府在内部事务方面会拥有比其他同等级行政区来得高的自主空间。在我国现有: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自治区。我国自治区成立的时间是:内蒙古自治区是1947年5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是1958年10月25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1955年10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是1958年3月5日;西藏自治区是1965年9月9日。所以最早成立的是内蒙古自治区,而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故D项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故A项说法正确。 B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故B项说法正确。 C项: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规定有关本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问题;单行条例规定有关本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某一方面的具体事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可以对国家法律和政策作出变通性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故C项说法正确。 14 、 (单选题) 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B.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C.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D.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规。 第二步,根据《立法法》第65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指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个方面,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由此可知,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A选项的主体是国务院。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立法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公安部属于国务院职能部门,其制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属于部门规章。B选项不符合题意。 C项:根据《立法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故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政府规章。C选项不符合题意。 D项:根据《立法法》第72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故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D选项不符合题意。 15 、 (单选题) 以下不属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种类的是: A.警告 B.记过 C.免职 D.开除 正确答案:C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6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不包括免职。 因此,选择C选项。 16 、 (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保险公司须承担给付或赔偿保险金的是: A.定期寿险合同到期时,被保险人仍生存 B.在终身寿险中,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C.在意外伤害保险有效期间,被保险人突发心脏病死亡 D.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投保人故意隐瞒其有先天性疾病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保险法知识。 第二步,《保险法》第43条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若有多名受益人,一名受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仅仅是该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其他受益人仍然可以领取保险金。如果全部受益人都丧失了收益权,那么保险金就作为被保人的遗产处理,不会导致保单终止,保险公司仍需要承担给付或赔偿保险金。因此,在终身寿险中,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是保险公司仍然需要承担给付或赔偿保险金责任。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因此不当选。 C项: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事故造成死亡、伤残时,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合同。目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包括:(1)故意自杀;(2)疾病;(3)犯罪行为;(4)冒险行为;(5)服毒;(6)煤气;(7)酗酒;(8)战争及类似战争所造成的伤害及死亡;(9)核辐射所造成的伤害。突发心脏病属于疾病,是意外保险合同除外责任的情形,因此不当选。 D项:《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题干中,并未标明时间上是30天还是2年,因此,不属于必然赔偿保险金情形,仅仅是存在赔偿的可能性,因此不当选。 17 、 (单选题) 某小区业主郑某将一公共车位装上地锁,据为己有。业主黄某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此情况,但物业公司未作处理。某日,黄某5岁女儿在楼下玩耍时被该地锁绊倒受伤,花去5000余元医药费。关于本案的损失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郑某私装地锁,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B.物业公司怠于管理,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C.郑某和物业公司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黄某未尽监护责任,应与郑某、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相关知识。 第二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区的公共停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本案中,郑某在公共车位上私装地锁的行为,明显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了黄某女儿摔伤的后果,故郑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对郑某私装地锁违反物业管理条约的行为,有处理和制止的义务,但在黄某向物业公司反映后,却未及时处理和制止,未尽到物业管理职责,最终导致了黄某女儿摔伤,因此,物业公司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D项可排除,即使黄某未尽监护责任,可以适当减轻郑某和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黄某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黄某属于受害者一方。 因此,选择C选项。 18 、 (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该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A.坚持政府主体地位 B.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C.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D.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其他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四条规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由此得知C项正确。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由此得知A项表述错误,并非“坚持政府主体地位”,而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由此得知B项正确。 (四)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五)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由此得知D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19 、 (单选题) 如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与幸福满意度已经逐渐成为国家立法所关注的热点话题,以下行为不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是: A.子女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分开居住 B.子女阻止老年人再婚 C.子女长时间不回家探望老人 D.子女干涉老年人处置个人财产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子女一定要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一起居住,可以分开居住,只要委托他人或机构照料即可。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1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因此子女阻止老年人再婚违反了老年人的婚姻自由。 C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因此子女长时间不回家探望老人,没有履行探望老人的义务,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D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2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子女干涉老年人处置个人财产违反了老人对财产的处分权。 20 、 (单选题)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 )规定。 A.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B.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C.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D.国务院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19条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根据《公务员法》第16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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