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及答案:法律知识必考20题(17)

  

1 、 (单选题) 2020年3月1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试行,该项规定旨在整合多方主体,着力整治“网络暴力”乱象,但有人认为,此举将限制公民在网络平台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甲、乙、丙对此展开讨论。

甲:“公民依托互联网行使言论自由时,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积极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 乙:“英美等国限制言论自由的方式是追惩制,我国则是多方参与治理,以追惩制为主,预防制为辅。” 丙:“有的网民发微博诋毁公众人物,其行使言论自由但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触犯刑法。” 以上三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甲 B.只有丙 C.甲,乙 D.甲、乙、丙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 第二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8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甲正确。英美等国实行追惩制,我国现在施行的是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管理,以预防为主。乙错误。第21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网信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和网络信息内容使用者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网络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丙错误。 因此,选择A选项。 2 、 (单选题) 王某是某纺织公司员工,一日上班时间,王某在车间内突然晕倒,随即被紧急送往医院,并于当天晚上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医院诊断其为脑溢血。经查,王某在纺织公司工作的半年时间里,纺织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购买任何保险。王某家属与纺织公司在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方面各执一词。请根据以上事实以及相关法律,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因为王某没有和纺织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和纺织公司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②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某的家属应该搜集工作证、工资条、工友证言等证据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以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故本案中的王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虽然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但有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因此,本案中的王某不存在该类被否定为工伤的事由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 D.②④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法相关知识。 第二步,①错误:《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王某没有和纺织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纺织公司工作半年,纺织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②正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③正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王某上班时在车间内晕倒,并于当天晚上抢救无效身亡,故本案中的王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④正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此,本案中的王某不存在该类被否定为工伤的事由。 应该选择②③④。 因此,选择B选项。 3 、 (单选题) 黄某是一家建筑设计公司经理。该公司设计师赵某于本月5日提出离职,6日起就不再来公司上班,黄经理用多种方式都没有联系上赵某。赵某的突然离开导致公司几个项目工作延期,给客户造成了损失,现在客户要求公司赔偿。对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黄经理公司可建议客户直接找赵某赔偿损失 B.赵某提前1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合法 C.因赵某离职给黄经理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的举证责任在建筑设计公司 D.赵某未履行相关义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该公司可以向赵某索赔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客户是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客户可以找公司赔偿,公司可向赵某索要赔偿。A项表述不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赵某提前一天向公司索要赔偿的行为不合法。B项正确。 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建筑设计公司如果要求赵某承担因离职带来的经济损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承担举证责任。C项正确。 D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赵某未履行相关义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该公司有权向赵某索赔。D项正确。 4 、 (单选题) 下列属于司法活动范畴的是: A.某司法局审查并发放律师执业证 B.某区市场监督部门检查工厂制造产品 C.交警对吴某闯红灯进行口头教育 D.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涉嫌抢劫罪予以批准逮捕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 第二步,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涉嫌抢劫罪予以批准逮捕,属于司法活动范畴。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某司法局审查并发放律师执业证为行政许可。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认可是行政机关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A项错误。 B项:某区市场监督部门检查工厂制造产品,为市场监督部门履行执法活动。B项错误。 C项:交警对吴某闯红灯进行口头教育为行政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C项错误。 5 、 (单选题) 晚饭后李先生和儿子在小区散步时,有一条未牵绳的小狗冲出扑向他儿子,并咬伤了他的胳膊。为了保护儿子,李先生用脚踹小狗。但因为用力过猛,将小狗踹死了。后来,狗主人说这条狗十分名贵,要求李先生赔偿损失。对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先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B.李先生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C.遛狗不牵绳导致狗咬人,养狗者要承担侵权责任 D.养狗者和李先生应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侵权责任法》。 第二步,《侵权责任法》第79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人遛狗不牵绳,对李先生和儿子造成伤害,养狗者要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B项:《刑法》第21条规定: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李先生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A、B项错误。 D项:《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因此,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李先生不承担责任。D项错误。 6 、 (单选题) 根据我国《立法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政府备案 B.省人大常委会须对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C.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其立法主体为市政府 D.经省人大常委会授权后,设区的市才能制定地方性法规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可见省人大常委会须对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规定: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因此,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而非省政府。 C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其立法主体为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而非市政府。 D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因此,设区的市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地方性法规,并不需要经省人大常委会授权。 7 、 (单选题) 某国有公司在地震灾害赈灾活动中公开承诺向灾区捐款500万,但事后该公司只捐了400万,对余款100万的捐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公司不能撤销这一捐款,因为它是国有企业 B.该公司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 C.该公司不能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公益捐赠 D.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为公司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益性捐赠。 第二步,公益性捐赠是公益、救济性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性捐赠),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即公益性赠与不可撤销。 因此,选择C选项。 8 、 (单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地方性法规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地方性法规特定情况下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B.部分地方性法规可由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C.地方性法规只能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D.地方性法规必要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立法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即地方性法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而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是规章,不能制定地方性法规。A项错误。 C项: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可制定地方性法规,而非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C项错误。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98条第2项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而不是必要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D项错误。 解题技巧:矛盾选项选其一,B项和C项意思矛盾,可二选其一。 9 、 (单选题)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 A.应当负责全额偿还 B.可以负责全额偿还 C.可以不负责偿还 D.应当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 第二步,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可见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应当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 因此,选择D选项。 10 、 (多选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倡导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下列企业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 A.甲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 B.乙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进行有奖销售,最高奖励现金1万元 C.丙企业通过捐建希望小学,提高了知名度,扩大了市场份额 D.丁企业为了稳定市场份额,联合行业内的其他企业达成价格协议 正确答案:B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不正当竞争相关知识。 第二步,《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版)第13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因本题是2011年试题,法律依据应该是1993版《反不正当竞争法》,B项“奖励现金1万元”与该条款相抵触,属于不正当竞争。《价格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D项“联合其他企业达成价格协议”属于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属于不正当竞争。 因此,选择BD选项。 注:《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10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所以按照新法,B项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拓展 A项:甲企业加大广告宣传力度,是采取合法的方式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属于正当竞争。 C项:丙企业通过慈善活动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最终增加市场份额,是采取合法的方式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属于正当竞争。 11 、 (单选题) 王某因殴打他人被处行政拘留5日。王某已离异,4岁女儿在外地。对此,公安机关恰当的做法是: A.将行政拘留换处罚为罚款 B.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C.将王某的女儿接到拘留场所便于王某照看 D.为王某女儿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步,《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所指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主要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突发事件影响导致下落不明、接受治疗、被隔离医学观察、被行政拘留或者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等情形,或因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暂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对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住所地民政部门依法进行临时监护。民政部门应当为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安排必要的生活照料措施。也可本着有利于未成年人生活的原则,由具备条件的未成年人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安排必要的生活照料措施。与D项表述一致。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不能因王某情况特殊,随意更改处罚种类。A项错误。 B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根据《拘留所条例》第19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王某不属于上述情形。B项错误。 C项: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将王某的女儿接到拘留所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会干扰拘留所正常工作。C项错误。 12 、 (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所规定的监督对象的是: A.某居民委员会的主任 B.某国有企业工会的主席 C.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 D.某省属高校学报的主编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监察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监察法》第15条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C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并非履行公职的人员,不属于《监察法》的监督对象。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居委会主任符合第(五)项。 B项:国企工会的主席符合第(三)项。 D项:省属高校学报的主编符合第(四)项。 13 、 (单选题)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普遍性原则 B.平等性原则 C.秘密投票原则 D.间接选举原则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第二步,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于1953年制定颁布选举法,1979年重新修订选举法,其后又先后进行了七次修改,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普遍、平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和秘密投票的选举原则。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是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根据《选举法》第3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并非选项D中的间接选举原则。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普遍性原则,是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凡是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而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极少数。属于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与题干描述不符。A项错误。 B项:平等性原则,是指公民在选举中的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具体来说,就是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并且每一张选票的效力相同。属于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与题干描述不符。B项错误。 C项:秘密投票原则,即为不记名投票原则。即选票上不署投票人的姓名,投票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对代表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另选他人。属于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与题干描述不符。C项错误。 14 、 (单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突发事件应对的表述错误的是: A.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B.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C.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D.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突发事件应对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见,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没有“群体性事件”。C项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条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A项正确。 B项:《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9条第3款规定,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B项正确。 D项:《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7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D项正确。 15 、 (单选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 )为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国家各个方面有法可依。 A.地方规章 B.地方性法规 C.政府文件 D.部门规定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内涵,展示了新中国立法成就。白皮书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因此,选择B选项。 16 、 (多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 B.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C.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依照该法规定被撤销的除外 D.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二步,A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2条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 B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C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13条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依照本法规定被撤销的除外。 D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4条第2款,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因此,选择ABCD选项。 17 、 (多选题) 公务员的交流范围在法律中的规定是: A.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 B.可以与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外部交流 C.可以与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进行外部交流 D.可以与国有企业单位进行外部交流 正确答案:A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B选项中说的可以与企业事业进行外部交流错误,应该是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因此,选择ACD选项。 18 、 (多选题) 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A.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工作条件 B.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C.提出申诉和控告 D.依法执行公务,努力工作,获得晋升 正确答案:AB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权利。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15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 D项:依法执行公务是公务员的职责。D项错误。 19 、 (多选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和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该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该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 A.大气污染物 B.水污染物 C.固体废物 D.噪声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应税污染物。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因此,选择ABCD选项。 20 、 (单选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开始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年龄是: A.男60周岁,女55周岁 B.男女同为55周岁 C.男女同为60周岁 D.男55周岁,女50周岁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养老金的领取年龄。 第二步,《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第7条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①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标签: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41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