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及答案:法律知识必考20题(第29期)

  

1、(单选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村集体的荒地属于国家所有 B.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C.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 D.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滩从事林业应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并选择错误项。 第二步,《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A项中村集体的荒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国家所有,表述错误。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条第3款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B项正确。 C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并组织实施。”C项正确。 D项:《土地管理法》第40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D项正确。 2、(单选题)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政治制度 B.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我国现有的民族自治区,最早成立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族区域自治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分类型,在中国相当于省一级的行政单位。相比普通省份,其地方政府在内部事务方面会拥有比其他同等级行政区来得高的自主空间。在我国现有: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自治区。我国自治区成立的时间是:内蒙古自治区是1947年5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是1958年10月25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1955年10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是1958年3月5日;西藏自治区是1965年9月9日。所以最早成立的是内蒙古自治区,而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故D项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故A项说法正确。 B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故B项说法正确。 C项: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规定有关本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问题;单行条例规定有关本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某一方面的具体事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可以对国家法律和政策作出变通性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故C项说法正确。 3、(单选题)关于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征 B.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C.贷款利率一般低于相同期限的商业贷款的利率 D.贷款风险由经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承担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由此可知,贷款风险并非由经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承担。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特点。 B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C项: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一般低于相同期限的商业贷款的利率。 4、(单选题)老张经营一家水泥厂,年初,一名老客户从他厂里订购了一批水泥,但是客户说最近手头紧张,让老张先开发票,钱款过几个月再付。想着是老朋友,老张就按照客户的要求办了。但让老张没想到的是,当他向客户催要欠款时,对方竟然拿着发票说,已经付完了,发票就是证据。对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付款与开发票之间是因果关系,客户的发票就是付款凭证 B.因老张与客户之间只有口头约定,老张要钱行为于法无据 C.老张和客户之间的纠纷属买卖合同纠纷 D.老张与客户之间的纠纷属一般借贷纠纷 正确答案:C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 第二步,《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题干表明,客户订购一批水泥,属于购买水泥的买卖合同,为买卖合同纠纷。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开具发票与实际收款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是否完成付款应当以是否实际收到款项为准。A项错误。 B项:《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B项说老张要钱行为于法无据是不合理的。B项错误。 D项:《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因此不属于借贷纠纷。D项错误。 5、(单选题)广州海关拟招录4名公务员。下面( )是这次录用工作的组织部门。 A.广州市委组织部 B.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C.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D.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海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在外派出机构,要求由国家人事部招聘,即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招考。除了海关,中央垂直机构还有税务、工商、气象、民航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等。 因此,选择D选项。 6、(单选题)关于我国宪法宣誓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宣誓仪式应当采取集体宣誓的形式 B.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C.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宣誓制度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第8条规定,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由此可见,宣誓仪式既有单独宣誓又有集体宣誓的形式。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第8条规定,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C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第1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D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第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7、(单选题)在我国,如果某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某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相抵触时,( )。 A.地方性法规无效 B.部门规章无效 C.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D.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立法法。 第二步,根据《立法法》第95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题干中,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相抵触时,按照以上规定,符合(二),应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因此,选择D选项。 8、(单选题)在新冠疫情的防控过程中,某地公布的流调报告只关注病例涉及地点范围,另一地公布的新增病例也隐去了患者的年龄和性别。就此做法,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病患信息披露应遵循必要关联原则 B.病患信息披露应遵循最小侵害原则 C.相关机关有义务向社会公布病患的全部个人信息 D.病患信息应在可达到传染病防控目的的范围内使用 正确答案:C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其他法律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故C项中“向社会公布病患的全部个人信息”并不符合法律不规定,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B、D项:首先,个人信息应当被用于征集时所明白告知的目的和范围,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或超范围使用。这个“一致性原则”也是对信息收集和使用主体的诚信约束。其次,因传染病防控而强制收集的个人信息,通常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不经信息主体同意及时披露个人信息,从而有利于针对性地采用预防和控制措施。这可以视为“同意原则”的例外。最后,个人信息的使用应当遵循必要关联和最小侵害原则。换言之,个人信息在可以达到传染病防控目的的范围内使用即可,同样可以实现防控目的但过度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应当予以避免。故A、B、D项均正确,与题意不符。 9、(单选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A.不得干预 B.必要时责令改正 C.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D.根据村民委员会申请决定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 第二步,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基层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①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不是上下级领导关系。乡镇政府不得任命、委派、撤换村委会干部,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②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不能因为不是领导关系,乡镇政府就对村委会的工作撒手不管、不闻不问,而应当积极主动地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③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在进行自治的同时,还要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尤其是要协助政府完成村民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如农业税收、义务教育、计划生育、服兵役等任务。 10、(单选题)下列关于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1953年通过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各省按每80万人选代表1人,直辖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省辖市按10万人选代表1人 B.1979年修订的选举法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人大代表中,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省、自治区人大为5:1,全国人大为8:1 C.1995年修改的选举法规定,省、自治区和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村每一代表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为4:1,自治州、县、自治县仍是4:1 D.2010年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2:1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选举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10年修订的《选举法》第20条规定,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我国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按其代表的城乡人口数1:1的比例进行分配,即“同票同权”。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选举法》(1953)第20条规定,各省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人口每八十万人选代表一人……中央直辖市和人口在五十万以上的省辖工业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人口每十万人选代表一人。 B项:《选举法》(1979修订)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省级人大为5:1,全国人大为8:1。 C项:1995年修订的《选举法》将农村代表和城市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统一为4:1。 11、(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交流的范围不包括: A.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B.人民团体 C.群众团体 D.集体企业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公务员交流范围既包括行政系统内部的交流,也包括与外部系统的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3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交流,是指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跨职位的交流,这种交流只是工作职位和行政隶属关系的变化,并不影响交流人员的公务员身份。与外部系统的交流,是指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或者非行政机关的人员调入行政机关任职,这种交流将导致公务员身份的取得或消失。其中,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的,其与行政机关间的人事行政关系随之消失,并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调入行政机关任职的,将与任职的行政机关形成新的人事行政关系,并可依据我国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取得公务员身份。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公务员交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意愿,通过法定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岗位,从而使公务员工作关系或职务关系得以产生、变更或终止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这种人事管理活动的结果,表现为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或行政机关与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人员相互交流,即行政机关内部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把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或者将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行政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以上都统称为公务员交流。为保证公务员交流持续、有序、规范地进行,国家制定了调整公务员交流行为的法律法规,这些相关规定就构成公务员交流制度。 12、(单选题)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 A.库尔勒市人大常委会 B.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C.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D.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立法法。 第二步,《立法法》第8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由此可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立法法》第72条规定,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知,库尔勒市属于不设区的市,其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其人民政府无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A项排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无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C项排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无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D项排除。 13、(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公民正确行使法定权利的是: ①陈某向有关部门举报公交站旁的诈骗团伙 ②林某将朋友送给他的手表又送给自己弟弟 ③张某在妻子中止妊娠后第四个月起诉离婚 ④吴某应聘时受到用人单位性别歧视而将其起诉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法定权利。 第二步,《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由此可见,张某在妻子中止妊娠第四个月提出离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张某没有正确行使法定权利,排除③。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由此可见,陈某向有关部门举报公交站旁的诈骗团伙属于公民正确行使法定权利。 ②《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此可见,林某接受朋友赠与他的手表后,已经拥有手表所有权,而后又转赠给他的弟弟,具有法定效力,属于公民正确行使法定权利。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同时,第6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吴某受到用人单位性别歧视而将其起诉的行为,属于公民正确行使法定权利。 14、(单选题)对于深圳市用人单位新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下列情形中,除( )外,用人机关不得约定试用期。 A.委任制公务员转为聘任制公务员的 B.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为聘任制公务员的 C.聘任制公务员转任的 D.曾任本市行政机关领导职务公务员的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 第二步,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调任、转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为聘任制公务员或委任制公务员转为聘任制公务员的,用人机关不得约定试用期。可见D选项不在“用人机关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范围内。 因此,选择D选项。 15、(单选题)下列属于社团法人的是: A.市科协 B.某校办工厂 C.建设银行 D.国税局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人分类。 第二步,在我国,“社团法人”属于学理上的分类,属于“私法人”中的一类。以法人成立的基础为标准,私法人包含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如各种协会、学会等。市科协属于社团法人。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民法总则》第76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某校办工厂属于营利法人。 C项:建设银行属于营利法人。 D项:国税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 16、(单选题)下列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A.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B.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C.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 D.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特征是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分离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农村土地产权制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用途划可以分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非农经营用地使用权和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题干中的“不包括”的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规定,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C项:根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规定,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 D项:《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分和承包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因此,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是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特征。 17、(单选题)下列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说法,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A.陈女士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她收到的投保单与保险单不一致,应以保险单为准 B.王先生所在的单位为他购买了一份车辆盗损险,他的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以形成时间在前的为准 C.张先生购买了一份财产损失险,该保险单的非格式条款和格式条款不一致,以格式条款为准 D.李女士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单存有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保险法。 第二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D选项“李女士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单存有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符合司法解释,是正确的。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则认定:(一)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二)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三)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四)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 A项: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陈女士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应以投保单为准,选项说以保险单为准错误。 B项:按照上述第3项规定,王先生购买的车辆盗损险,应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选项说以形成时间在前的为准错误。 C项:按照上述第2项规定,张先生购买的财产损失险,应以非格式条款为准,选项说以格式条款为准错误。 18、(对错题)公务员如果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60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本题说法正确。 19、(单选题)有关6岁儿童的行为描述不正确的一项: A.6岁的儿童可以练长跑 B.6岁的儿童用石头把人打伤,应该由父母承担责任 C.6岁的儿童认知水平具有相对具体和刻板性特点 D.《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11岁以上的儿童在责任人协助下,每人每年植树3—5棵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生活与法律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儿童长跑对关节冲击力大,容易导致骨骺(hóu)出现炎症,影响生长发育。同时长跑也是一项心脏负荷运动,儿童过早进行长跑,会使心肌壁厚度增加,限制心腔扩张,影响心肺功能发育。由此可见,6岁的儿童不宜练长跑。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27条第1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第34条第3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6岁的儿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儿童用石头把人打伤,应由其父母承担责任。 C项:根据皮亚杰的儿童认知发展理论,6岁处于前运算阶段到具体运算阶段的过渡期。这个时期的儿童心理操作着眼于抽象概念,但思维活动需要具体内容的支持,其认知水平具有相对具体和刻板性的特点。 D项:《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县级绿化委员会在分配义务植树任务时,要按照每人每年植树3-5棵的要求,确定具体指标。 20、(单选题)下列对选举中的平等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是: A.男女平等 B.一人一次一票 C.票的效力相等 D.地区平等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选举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2004年)》第12条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所以在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因为本题是2008年考题,应该适用2004年选举法。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2004年)》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男女是平等的。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2004年)》第4条规定,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C项:任何一个选民所投的一票的效力是相同的,都只能代表一票,不能代表两票。 注: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其中第1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第1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现行的选举法是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次修正的,仍然遵循这一原则。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本题没有答案。但本题是2008年考题,应该适用2004年选举法,所以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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