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及答案:法律知识必考20题(第32期)

  

1、(单选题)随着我国社会逐步进入老龄化,现有的养老模式一般包括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以房养老等。下列关于我国农村老人养老模式的表述错误的是:

A.张大爷根据四个儿子之间的协议,每月轮流到其中一个儿子家中生活 B.王大娘的两个儿子均没空照顾老人,于是将其送到附近一家养老机构 C.李大爷选择将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每月支付其养老费用 D.赵大娘不愿离开熟悉的社区和朋友,于是选择在社区服务机构中养老 正确答案:C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社会保障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以房养老”是指老人通过抵押房子给保险公司换取养老金,居住权不变,但会失去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184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注:《民法典》删除了“耕地”)C选项中“李大爷的农村房子”属于宅基地,不能抵押。C项错误,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家庭养老是一种环环相扣的反馈模式。在经济供养上,家庭养老是代际之间的经济转移,以家庭为载体,自然实现保障功能,自然完成保障过程。张大爷根据四个儿子之间的协议,每月轮流到其中一个儿子家中生活,属于家庭养老。A项正确,不当选。 B项:机构养老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服务的机构。王大娘的两个儿子均没空照顾老人,于是将其送到附近一家养老机构,属于机构养老。B项正确,不当选。 D项:社区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赵大娘不愿离开熟悉的社区和朋友,于是选择在社区服务机构中养老,属于社区养老。D项正确,不当选。 2、(单选题)大量议案、提案是每年两会的焦点。关于议案与提案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议案用于人大会议,提案用于政协会议 B.议案一经通过便具有法律效力,提案没有法律效力 C.议案内容应在受案者职权范围内,提案不限内容 D.议案可由个人提出,提案必须由团体提出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议案与提案的区别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议案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提案可以由政协委员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以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由此可见,议案应由团体提出,提案可以由个人或团体提出。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议案是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提案是向政协会议提交并需讨论决定的建议。 B项: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人大代表的议案一经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政协委员提交提案是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C项:议案的提出应在人大职权范围内;政协提案实行提出提案的时间不限、内容不限、人数不限的“三不限制”原则。 3、(单选题)下列表述中,正确的一项是: A.小张为某企业员工,打算辞职,须在20日前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这一做法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B.小李企图入室盗窃,但因入户门锁无法撬开,多次尝试未果,只好放弃,这属于犯罪中止 C.小王在网络上匿名发布关于某明星的虚假新闻,对其造成名誉伤害,小王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D.小赵在公交车上发现小吴偷其钱包,对其穷追猛打致其死亡,这属于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第二步,《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小赵发现小偷盗窃钱包将其打死,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小张在20日前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B项:《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小李因无法撬开锁而放弃盗窃,属于因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不属于自动放弃,应归为犯罪未遂。 C项:《民法典》第110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小王匿名发布关于某明星的虚假新闻,对该明星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单选题)以下不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的种类是: A.警告 B.记过 C.罚款 D.撤职 正确答案:C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56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见罚款不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种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根据《公务员法》第58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A项: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是指公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纪,应当予以及时纠正和警示。 B项:记过是指对于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过错予以记载,也是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 D项:撤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级别。 5、(单选题)下列有关律师的说法错误的是: A.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B.律师可以在多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C.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D.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律师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律师法》第10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C项:《律师法》第35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D项:《律师法》第34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6、(单选题)随着“保税经济时代”的到来,重庆各保税物流中心、保税商品展示中心、大型免税店等纷纷建立,早就为市民打开了一条不出国门抢“洋货”的捷径。我们熟知的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 )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A.国内 B.境内 C.保税区内 D.海关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100条规定:“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因此,选择B选项。 7、(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其股东甲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欲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 B.甲在起诉的同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C.甲起诉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保全 D.如甲坚持以其他股东和公司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将驳回其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司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2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3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4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8、(单选题)下列关于深圳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各职级间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 B.各职级执法员均按规定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 C.根据职位特点和管理需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在部分职组、职系的七级执法员之下增设助理执法员职级 D.职级划分的依据为任职条件,年功和工作业绩要求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一、二级执法员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职数由所在主管部门统筹使用。其中,一级执法员职数不超过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编制总数的3.5%,二级执法员职数不超过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编制总数的18%,均按照“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对于人数较少、执法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不同职级执法员的职责定位核定一、二级执法员职数。三级执法员以下职级实行任职条件管理。所以各职级执法员并非都按规定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C项和D项: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一般称为执法员,根据任职条件、年功和工作业绩要求,划分为7个职级,由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二级执法员、三级执法员、四级执法员、五级执法员、六级执法员、七级执法员。根据职位特点和管理需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在行政执法类部分职组、职系的七级执法员之下增设助理执法员、见习执法员职级,也可对职级设置、职务名称进行调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各职级间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A、C、D三项均符合上述规定。 9、(单选题)下列做法符合宪法或者法律规定的是: A.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B.市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市长职务 C.国务院各部部长连续任职超过两届 D.县人民政府设立秘书长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相关知识。 第二步,根据《立法法》第6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由此可见,省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宪法》第10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由此可见,市人大有权罢免市长,但是无权撤销市长职务。 C项: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正职领导成员。第3条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第6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由此可见,国务院各部部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D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6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由此可见,县人民政府不设立秘书长职务。 10、(单选题)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 A.哈尔滨市某区人民代表大会 B.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C.中共哈尔滨市委 D.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立法法。 第二步,《宪法》第100条第2款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立法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哈尔滨市属于设区的市,故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哈尔滨市某区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县级人大,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B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是省级政府,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但可以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C项:中共哈尔滨市委是党的地方组织,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11、(单选题)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A.王某3月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月5日正式上班,劳动关系自3月1日起建立 B.李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防止其反悔,可向其收取500元押金做担保 C.赵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在乙公司做兼职翻译,乙公司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张某所在甲公司与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应由乙公司继续履行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 第二步,《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D项中张某所在公司与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劳动合同应由乙公司继续履行。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A选项中王某3月5日正式上班,劳动合同自3月5日起建立,而非3月1日。 B项:《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用人单位不可向李某收取500元押金。 C项:《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所以,赵某在乙公司做兼职翻译,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2、(单选题)某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张某违法采取了限制公民刘某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对刘某履行赔偿义务的是: A.张某 B.该派出所 C.派出该派出所的公安局 D.派出该派出所的公安局所属政府 正确答案:C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赔偿。 第二步,《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6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情形的,所属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张某违法采取了限制公民刘某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理应由派出所所属的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所以履行赔偿义务的是派出该派出所的公安局。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4款规定,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羁押监管场所及其工作人员有第二款情形的,主管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13、(判断题)法律关系是人们根据自己的意愿结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A.正确 B.错误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理学。 第二步,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人们根据自己的意愿结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活动叫做法律行为。它是当事人根据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因此,选择B选项。 14、(单选题)下列处理问题的说法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是: A.某公安局处长对本人被辞退的决定不服,当天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某工商局科员拒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单位给予其开除处分 C.某省商务厅厅长退休后第二年到商务厅下属商贸公司任职,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D.某税务局科长执行公务时,认为局长的决定有错误,向局长提出改正意见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辞退为内部行政行为,该处长可以提起复核或申诉,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参与或者支持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参与赌博的;(四)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五)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六)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该科员拒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单位给予开除处分是合法的。 C项:《公务员法》第107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该商务厅厅长退休后第二年就去其下属具有营利性质的商贸公司就职不符合法律规定,故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D项:《公务员法》第60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该科长发现局长决定有错误,可以向局长提出修正意见。 15、(单选题)下列说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是: A.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B.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C.工伤的康复费用可从工伤保险中支出 D.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8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这个法条可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条第3款规定,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A选项正确。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B选项正确。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第1项规定,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C选项正确。 16、(不定项选择)2013年7月1日以后,上海市派出所均可以办理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此举措以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下列关于身份证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公民身份证号码编码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B.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C.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发给长期有效居民身份证 D.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居民身份证并选错误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B项错误,C项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7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D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经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4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居民身份证法》分总则、申领和发放、使用和查验、法律责任、附则5章23条,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复合题 经过路口遇到红灯未停,违章闯红灯,该市交管局第二大队执勤民警对杨某的违章行为予以纠正,并根据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53条规定:“对于非机动车违章行驶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对杨某处以罚款50元。杨某认可签字,并到附近的银行缴纳了50元罚款。事后,杨某认为该处罚是错误的,因为根据该省《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59条规定,对于非机动车的此类违章行为最高处罚5元或者警告。杨某认为自己的违章行驶行为应该适用该省《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而不是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因此杨某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持罚款50元的决定,对此,杨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7、(不定项选择)案例中杨某为自己的违章行驶行为应该适用该省《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而不是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下列关于法律适用的原则正确的是: A.该省《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是上位法,因而优先于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B.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是下位法,因而优先于该省《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C.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是特别法,因而优先于该省《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D.该省《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是一般法,因而优先于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正确答案:A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立法法。 第二步,就法的效力位阶而言,法可分为三类,即上位法,下位法和同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根据《立法法》第88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根据《立法法》第89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属于政府规章,该省《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属于上位法,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属于下位法,可见该省《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效力高于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效力。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的效力层次可以概括为:(一)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层次决定于其制定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二)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同一事项,两种法律都有规定的,特别法比一般法优先,优先适用特别法;(三)新法优于旧法。 18、(单选题)如果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适用于古代,下列哪一情形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A.苏轼发表《赤壁赋》所得稿酬 B.包拯任开封府府尹期间所得俸禄 C.罗尚德将银两存入钱庄所得利息 D.康熙年间旱灾灾民获得救济款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的规定,福利费、抚恤金和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康熙年间灾民获得的救济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A项中苏轼所得稿酬符合第5款规定,B项中包拯所得的俸禄符合第1款规定,C项中罗尚德所得的利息符合第7款规定,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9、(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属于破产费用的一项是: A.破产案件受理费 B.债权人会议费 C.清算组催收债务所需费用 D.清算期间破产企业职工生活费 正确答案:D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企业破产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清算期间破产企业职工生活费不属于破产费用。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诉讼费用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等。破产案件受理费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 B项:债权人会议拥有确认申报债权、通过债务重整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职权。债权人会议费符合上述第2项规定。 C项:清算组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清算组催收债务所需费用是执行职务的费用,符合上述第3项规定。 20、(单选题)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律解释权属于: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D.国务院 正确答案:B www.luzai.cn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立法法》。 第二步,《立法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 B项:《立法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C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律案。 D项: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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