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文秘职务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职务人员,且申请人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且与现有工作人员有上述关系,到岗后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有政策、协议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不得辞退、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相关岗位的;公共机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港区委组织部、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按照公布的招聘事项、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八个步骤来实施。

(一)招聘事项公告

高港区委组织部、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先通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职位空缺、专业参考目录等均在上述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本人亲自报名的方式。 如果您现场报名有困难,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申请人除按注册要求提供申请人的注册材料外,还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报名地点负责资格初审的招聘部门声明。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9月8日-9月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截止日期后不再追加提交。

报名地点:高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高港区港城路34号)。

候选人对资格预审提出异议的陈述及答辩时间:

2019年9月8日-9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19年9月8日-9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部门负责。 报名期间,各招聘部门应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现场解答应聘者的询问,根据应聘资格和岗位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在报名现场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 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注册; 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应当说明理由。

3、报名材料

应聘时,应聘者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2019年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同一人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戴帽子照片2张;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留学归国人员和大陆在台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证明材料;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笔试报名费100元/人。 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申请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登记地点办理免征登记费手续。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认真阅读公告及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告及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台州市高港区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每人限聘1个招聘岗位。 如果您提交多份申请或多次申请,您将被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 申请人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二)招聘部门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弄虚作假或者因其他原因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录用资格。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

(三)报名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四)应聘者应聘时须符合《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 确定相关专业范围,请执行《2019年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申请人专业与应聘职位要求不同,但本人认为专业相似的,可以向招聘部门提出申请。 招生部门对已修读的课程进行审核,同意增设专业的,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设专业申请。 批准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申请人可按正常程序进行登记。 新增专业目录截止时间为9月9日17:00。未拟新增、未经招考部门批准、或未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批准的专业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不属于可报考专业。

(五)报名完成后,报考人数未达到该职位招聘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上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地级事业单位研究确定相应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该职位予以取消。 报名成功者,由招聘部门通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时间为9月12日09:00至12:00。 地点为:高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高港区港城路34号)。

5. 领取入场券。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请于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持身份证和报名费发票到高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高港区口岸) 2019年9月19日下午(城路34号)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存准考证,用于笔试、面试、体检等)。 如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还须提供考生及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及报名费收据。 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 试卷总分为50分,为最低及格线。 未达到及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招聘。

笔试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了解和掌握的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封闭式考试,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交卷或提前退考。

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码查询。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择优录取。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小于1:3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审查

对面试候选人,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发出面试通知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 2019年通过委托培养、定向、联合主办单位毕业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托、定向、联合主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考试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二)获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证明材料。

(三)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未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在同等职位应聘人员中更换面试人选。从高到低。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述。

发出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总分为60分,为最低及格分数。 失败者将不被允许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总分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 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笔试确定。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江苏省考试录用》(苏人民出版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合格后才能进入检查阶段。

参加体检的社工中,单位社工在收到体检通知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的应聘人员,将取消体检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应聘同一职位的合格应聘人员中更换。

(六)检查

体检合格者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部门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省人事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由江苏省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公务员局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及考察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通过考察:

1.不符合报考资格的;

2.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等反国家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

4、玩忽职守、拖延工作的;

5、隐匿重要个人信息,实施欺诈、误导或者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 贪污、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务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产的;

8、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的,免予刑事处罚;

1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接受过劳动教养的;

14.受过开除公职、党籍、团籍或者高等教育期间开除学籍处分的;

15.国家法定考试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7、2016年9月10日(含)以来,受到记大过、降级、开除、留党察看(留党、留校)等处分的;

18、2014年9月10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处分的;

十九、2016年9月10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0、2016年9月10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级、开除的;

21、2018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7、2018年度考核确定基本合格(基本合格)的;

2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3、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等不宜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告

拟录用人员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合格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申请人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影响就业问题反映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反映的问题暂时难以核实的,可以暂缓聘用,等待调查。 然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因体检、考察、公示等原因导致计划出现空缺时,应按岗位应聘人员名单填写总成绩从高到低。 每个职位只能填补一次。 。 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更换。

(八)就业审批

公示后,招聘部门填写《台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附毕业证书、体检表、考察表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上报按规定程序报区组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工作者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协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经过试用期(见习期)并考核合格后,将被分配岗位和级别。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初次聘用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调出区外。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工作人员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台州市高港区委员会组织部、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热线:(中共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

(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台州市高港区纪检监察委员会第五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平日09:00-12:00、14:30-18:00

指定网站:

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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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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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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