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的公告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聘秘书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聘10名秘书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岗位选拔及名额

县级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10人。

二、选型范围

符合本公告选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县财政全力支持的事业单位职工。

三、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或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

4、35岁及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参加选拔的,须取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新聘用的乡镇工作人员须达到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经县委组织部书面同意。

8、遵守有关回避的规定。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评选:

(一)处罚期间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的;

(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4. 遴选程序

1. 注册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时须出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考单位同意书(年度考核)及其他选岗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2张没有戴帽子的照片。

(四)申请人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填写《剑阁县公选秘书人员登记表》。 资格初审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 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将根据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结果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 如在评选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或评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笔试和面试

选拔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考试总分为100分(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内容主要以应聘职位的岗位职责和基础知识为主。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有效报名人数与中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未达到此比例的,将减少选拔名额或取消选拔职位。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检查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 如果笔试成绩与总成绩相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安排补考。 检查内容是入选人员在单位的个人表现、工作表现、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体检及拟调动人员的确定

体检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平均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的通知》执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人社部发〔2010〕12号)。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调动人员。

5、公告

拟调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发现严重问题且有确凿证据、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 因取消资格而出现的空缺,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填补。

5. 程序

1、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知公示人员在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转让协议、个人人事档案等有效书面证明。公示期。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符合选拔条件的,报县领导审批。 县级事业单位从拟聘人员中择优择优,主管部门通知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达。 单位到岗,按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录用岗位,确定工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无法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评选资格。

六、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

2. 监控电话

中共剑阁县纪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筹备组:0839——

附件:剑阁县公开选拔秘书人员登记表

2019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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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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