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实施“人才回引计划”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剑阁人才引进计划的公告

剑阁位于川北,素有“川北屏障、两川咽喉”之称。 是全省经济发展先进县、首批天府旅游县之一。 有108国道、京昆高速、西成客运专线等。主要交通动脉为剑门关高铁站,距广元盘龙机场28公里。 交通区位优势突出,旅游资源丰富。 剑门蜀道纵贯全境,拥有国家AAAAA级景区剑门关、翠云廊道。 、大马墙、觉远寺等知名景点,有源自地心2700米的天然温泉氧吧,有嘉陵江、亭子湖等美丽的水景,生态环境优美安静的。 目前,剑阁已确立“1233”治县兴县战略,加快推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剑阁总体目标。 现在的剑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渴求人才。 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人才回流计划”,诚邀海内外剑阁优秀人才回乡发展,滋养家乡,实现共赢。 现将《人才引进计划》公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主要对象

祖籍剑阁,在剑阁出生、长大或工作,父母等直系亲属居住在剑阁,现在广元市以外工作、生活的优秀人才(建立、供给关系为:不在广元):

1、在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机构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人才;

2、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或知名民营企业工作的管理人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优秀的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品德,爱剑阁,爱岗敬业,务实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近三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无违纪、违法或其他不良记录。

2. 参考方法和流程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有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同背景免冠照片4张、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并填写《剑阁注册“人才招聘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非剑阁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名地点: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6办公室),联系人:杜正阳;电话:-。

网上报名:从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剑阁人才招聘登记表》,并附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干部任免审批表、2寸近期照片一张相同背景不戴帽子、近3年年度考核成绩证明材料等材料扫描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非剑阁毕业生受邀回国也需发送扫描件)相应证明材料),邮箱名称统一为“人才归来登记××(姓名)”。

提出申请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并在《剑阁人才招聘登记表》相应栏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立即对申请进行审核,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进入综合测试的人员。 资格审核过程贯穿整个反向引用过程。 任何阶段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且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反引条件的,将取消其反引资格。

(3)综合测试。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将通过面试进行综合测试,并由用人单位与招聘单位进行“双向选拔”。 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将致函拟调回人员派出单位征求意见。 如果单位同意调出,则进入下一步程序。

(四)评估检查。 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实施。 对归国人才“德、勤、绩、廉”等实际表现和岗位契合度进行评价,并在国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组织体检。

(五)调动和招聘。 考核、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机关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剑阁再引进人员服务期限最短为3年。

三、主要政策优惠

(一)安排使用。 根据个人基本情况和综合测试情况,原则上按照人员身份、单位性质、级别安排相应岗位。 企业管理人才将被分配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

(二)安置补助费。 推荐回国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照有关规定获得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享受安置补助费的,须在吉安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5年内因个人原因转让或终止协议的,已享受的安置补助费必须按有关要求退还。

(三)住房保障。 转回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

(四)子女入学情况。 未成年子女需在剑阁就读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入学手续,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五)配偶转让。 对配偶异地居住的优秀人才,可以申请家属转移。 用人单位负责与人事部门联系、组织协调,并按照人员调配相关规定优先安排调动工作。

四、组织管理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委督办。纪律检查和监督。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支持热线: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0839-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

(下载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并到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登记表)

 

标签:剑阁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176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