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19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定于11月9、10日举办,考试地点分别设在广州市、唐山市和新乡市。报名人员在网上补报信息时根据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天津、沧州、廊坊、承德的报名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天津市;选择“地市”为天津的报名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天津市;选择“地市”为合肥、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名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广州市。请各省根据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考点,报考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大连、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考推行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名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名条件一次性告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承诺本人早已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早已符合告知的报名条件,考取时所补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乐意承当虚假承诺的责任。报名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期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部门(机构)对报名人员补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根据其做出的承诺为其代办考取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做出处理。

湖北省人事网官网: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相关报名人员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考出席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被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名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到所属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二)告知承诺形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考服务平台进行。报名人员须客观确切完整地补报相关信息,并签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名承诺书),不容许代为承诺。

(三)失信管理

1.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则未依照资格初审部门(机构)要求申领报名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考无效或则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名人员确认报考后,已缴费用不予返还。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则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按报考无效处理;如因期限问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符合报名年度之前的合格课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则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构建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跨部门联动响应,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列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施行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施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出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查、消防安全检测与检测、火灾车祸技术剖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工作期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期限可累计,估算截至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报考出席考试。

推行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报名人员将施行全程社会监督和强化全面管理,采取着力有效举措,防范和严打不符合报名条件、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省、市两级考试机构着力履行初审职责,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验、考后复审、核实举报、数据比对等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报考属地化管理要求,借助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名人员户口、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主动强化与当地考试行住户管部门沟通,共同做好报名信息中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的初审。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名人员,可要求考取人员补充递交报考表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便捷报名人员;通过官方网站或数据库核验、外调行业部门和用人单位等手段,严格初审报名条件。积极构建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凡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对;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正、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着力采取有效举措,坚决严打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类涉考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当次全部课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年限为六年;有非常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当次全部课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常年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禁止代考、伪造护照、抄袭、使用通信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而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题和答题卡(纸),防范别人剽窃,避免试题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检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与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剽窃人)。

五、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剖析”(主观题)3个课目,出席全部3个课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出席2个课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报名人员可登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选择相应报考入口进行报考。报名人员最晚于9月8近日完成注册,9月2-11日网上递交报名信息。我省推行网上交费,考取人员网上交费截至时间为9月19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新注册报名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法对身分、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考。

己注册报名人员须考取前先登入网上报考系统,补充建立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考。

身分信息在线核验的护照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身分证(公积金卡)。

各地在发布报名注意事项时,要非常提醒报名人员及早注册或建立注册信息,考取前需认真阅读报名条件说明。

(三)注册在线核验通过人员报考。注册在线核验通过报名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补报相关信息后,须本人签订《报考承诺书》,不容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交费后即完成报考。

(四)注册在线未能核验人员报考。注册未能在线核验报名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补报相关信息,同时递交报名人员自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须本人签订《报考承诺书》,不容许代为承诺。各省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名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交费后即完成报考。

(五)部份课目免试报考。

承诺符合部份课目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补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则勘测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图片;或上传2011年12月31近日取得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任命证明图片。

(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人员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补报相关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报名人员须本人签订《报考承诺书》,不容许代为承诺),及时复印报考表。报名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10-12日,根据属地原则到各省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名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交费后即完成报考。

报考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考表1份;

2、报考人员自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打印件1份;

3、2002年之后本科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复印1份,网址:;

2008年之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复印1份,网址:;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部分课目免试报名人员还须携带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则勘测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打印件1份;或2011年12月31近日取得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任命证明原件,打印件1份。

(七)交费须知。考试费用推行网上缴交,考取人员需打算支付宝用于交费;各省要强化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避免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因为技术缘由造成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造成报考失败,请广大报名人员勿必于网上交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19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陆考试报考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考。

(八)复印准考证。为提升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推行网上复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11月2-8日,报名人员可登入网站报考系统自行复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考网站复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舍弃出席考试。

七、考试施行

为强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全工作,严打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试题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各地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指南》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着力强化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消防安全案例剖析”为主观题课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勿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题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红色墨水笔、2B钢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估算器。

八、收费标准

依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剖析课目每人每科59元(其中代国家交纳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其余2个课目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交纳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报考费每人10元。

九、考试大纲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单位:中国人事出版社

地址:上海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邮编:

电话:-

十、其他

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勤,请长春、唐山市和新乡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

十一、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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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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