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拟面向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

(一)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并已获得相应学历且在校期间与任何单位无劳动(聘用、雇佣)关系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

(二)择业期间尚未确定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确定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他们的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来的地方。 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留用的毕业生(择业期间不得缴纳社会保险) 。

(三)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境外(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符合岗位要求,未确认工作单位,未缴纳工资的北京居民社会保险 留学归来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四)报考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与招聘岗位级别和要求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笔试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 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证明(证明中明确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学年限和科目);

(五)报考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就读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或者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上的教学科目一致与该职位的教学科目有关,如学校对教师资格证书科目有特殊规定的,以具体要求为准;

(六)应届毕业生须年满18周岁。 其中,北京学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非北京学生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已通过研究生期间修读的所有必修课程,并且没有补考。 成绩单,英语四级425分以上(音乐、体育、艺术类专业除外),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出生,2019年1月1日(含)后),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且符合其他非北京学生进京条件;

(七)详细申报要求参见《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批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公告》(附件1)。

3. 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请申请人于2024年1月22日9:00至2024年1月24日17: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每个申请人仅限一个职位。 首次登录系统注册时,请注册为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 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情况表,确保系统中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岗位要求。

报名后,请务必关注网上资格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才视为注册成功。 1月24日17:00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者将无法进行注册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 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无法再修改个人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也无法进入网站。 资格审查流程。 请申请人把握好报名时间。

申请人除填写个人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照片:

1、本人下载、打印、亲笔签署《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下载、打印、签名、拍照);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必须在有效期内);

3、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经毕业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就业推荐表须明确注明毕业生培养方式(统一招聘、非定向招聘等)、籍贯、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若推荐表中未注明上述信息,请提供证明;

4、已修读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的非京籍学生);

5、择业期内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备案单位证明(加盖备案单位公章2个月内);

6、留学生须上传教育部学位证书和学历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以及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归档证明(如有)尚未取得的,需在承诺书中补充说明,见附件2);

7、本人教师资格证,即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师范生应上传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北京学生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家庭主页、个人主页;

9、非北京学生须上传英语四级以上成绩单(音乐、体育、艺术类专业除外);

10、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在资格初审后5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初试。

(三)初审(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审(职业技能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 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逾期未参加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初审结果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版块公布。

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候选人。 成绩低于合格线的申请人不能进入面试。 未达到1:3的岗位,按实际合格应聘人数组织面试。

(四)复审

复试由区教委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分数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复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不能参加体检。

复试后,综合成绩按照申请人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完全相同的,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 初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复试考官给出的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考生。

综合结果将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

(五)检查、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个人人事档案等。 体检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体检前自愿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4、注意事项

(一)外地学生是指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无定向、在校期间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招聘、聘用)关系(含择业)的学生。期),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非北京市居民的应届毕业生。 非北京籍申请者只能申请《岗位资格清单》中“生源”条件为“不限”的岗位。

(二)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流程。 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招聘期间,应聘者应确保网上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 若因沟通不畅而无法通知申请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拟聘人员名单公布且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必须及时协助招聘单位办理招聘相关手续。

教委咨询电话: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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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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