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 ] 16号)《区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不含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下放各区实施的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保卫局(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厦门市同安区所属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考试(2022年5月),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1.招聘平台和考试信息通知平台

1.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使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请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本次考试后续考试信息通知,请考生登录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以下简称“网上考试信息通知”,网址:)。 请您及时关注,请勿另行通知。

2、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职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三、申请须知

《厦门市同安区所属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申报须知(2022年5月)》(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须知》)是宣传册的组成部分。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遵守。

4、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2年5月13日10:00-5月19日17:00

请登录“注册系统”如实、准确地填写(修改、完善)您的个人信息,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尺寸小于200K) 。

(二)查询注册资格初审结果

2022年5月13日10:00 - 5月20日12:00

(三)投诉

2022年5月13日10:00-5月20日17:00

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

(4)打印准考证

2022年6月8日10:00起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

(五)笔试时间

原定于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参见准考证及《网上考试信息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种截止时间是由程序设定的,时间到了就会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资格初审合格后,不得变更,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初审合格的岗位考试。

五、检验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报考比例(指合格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下同)符合规定的,可以免予笔试。报考比例不超过5:1,报考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申请其他职位的应聘者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岗位需提前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网上考试信息通知》中单独公布。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详见附件2)。 论文满分100分。 所有问题都是客观问题。 测试持续2小时。 具体时间、地点以门票为准。 笔试时请正确填写(涂)准考证号码,否则按“0”分。

2、符合笔试加分要求的加分对象、加分积分及所需证明材料详见《申请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试卷成绩+加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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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应聘者中,按照该职位应试人数与应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被录用。 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通过人数确定。 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将在《网上考试信息通知》中另行公布。 无故缺席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现场收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审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实际面试人数与拟报考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应聘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评委现场评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和《网上考试信息通知》公告。

(四)综合总分

总及格分数为60分。 具体计算公式为:

1、不参加笔试参加面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2、若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分相同的,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2、笔试成绩仍相同且达到国家、福建省、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目标的,优先进入体检。 没有优先候选人的,考生可以签字同意,采用简单的方法自行协商一致确定最终体检人选,也可以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进行重新面试,候选人复试成绩较高者将进入体检。

6、体检及检查

在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

体检合格者纳入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告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考试信息公告》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补充

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应聘者放弃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导致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应聘者中遴选应聘者限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及格线的考生。 依次补充。

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对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应聘者放弃资格等情况,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并决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是否填补该岗位(每个用工名额原则上只能补充一次)。

本次招聘已办理招聘审批手续的,因应聘者放弃或者被取消录用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填补。

九、聘用程序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包括个人人事档案)。公示期满后3个月。 由于情况确实特殊,如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整信息的,经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并书面承诺后,可以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限(延长时限以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诚实信用地提出申请。 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检监察委员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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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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