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优抚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人员

  

辽宁省友福医院2021年招聘业务人员公告

沉阳人事考试网2021年1月18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品行良好;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友福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业务人员计划信息表(考试考核)》。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人尚未立案侦查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应聘。

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下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按照该岗位年龄要求执行。

计算申请人工作经验、其他资格和相关资格的截止日期为注册日期。 境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位证书应当经教育部认证。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优先报名参加考试。 2021年12月31日前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按规定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

4. 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卫健委官方网站()、辽宁省优抚医院官方网站()上统一公布。

(二)报名

报名期限: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30日。

注册方式:通过登录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进行在线注册。 请使用您的邮箱地址和密码登录:下载《辽宁省友福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 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所需的学历、学位、所修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并连同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地址(发送至其他邮箱无效),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职位名称+您的姓名+专业。

请您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项目信息表,选择符合您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每位候选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当某个职位的有效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2:1时,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相应取消或减少。 应聘已被取消职位的应聘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审查确认应聘者的报名资格。 主要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质条件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若该职位需要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所申请职位的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该应聘者的考试和应聘资格。 笔试结果公布后,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辽宁省优抚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两个科目。 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科目详见附件《辽宁省友福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业务人员计划信息表(考试考核)》。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纸笔考试的形式。

3、准考证打印及笔试:笔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将通过辽宁省优抚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4.结果发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通知通过辽宁省优抚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五)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未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并列的最后一位面试官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该职位将予以填补。 如面试人员已公布,未及时公布替代面试官的,可不再公布,我单位将向已进入该职位面试的其他应聘者说明情况。 更换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是否适应实际岗位的要求。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予录用。

2、采访相关事项及采访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友福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6) 加权总分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权重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申请人的总成绩。 总成绩将在辽宁省优抚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总分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如果面试成绩也并列,则通过面试和附加测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友福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6〕国发〔2010〕140号)、《关于做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乙肝携带者体检工作的通知》 《公务员考试录用》(人社部〔2012〕65号)等组织实施有关规定。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在具有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甲医院组织。 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重新检查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请求。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审。

复检内容为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八)检查

我单位进行现场调查,了解被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对被检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检查中发现劳动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检查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检查人。 考试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体检、考察期间,因回避、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主动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下列顺序递补:总分从高到低,只填一次。

(九)宣传招募

拟录用人员信息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省友福医院官方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办理登记手续。 对公示有疑问的,我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劳动合同期限超过3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全国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过程。 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者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学校或者单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6.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自报名时起至拟录用人选公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保持畅通。 因沟通方式不良造成的任何后果将由考生自行承担。

3、招聘期间,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招聘流程时间点根据疫情情况及时进行。 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省友府医院。 官网()公告。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友福医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纪检监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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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友福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考试考核).xls

辽宁省友府医院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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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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